|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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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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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五 五月 09, 2014 9:45 am | |
| xianzhen
帖子 2540 註冊 2013-5-22 用戶註冊天數 352 發表於 2013-7-30 11:51
美国汉族博士后教你看世界(2114) 五千年神传文化,其实是蜥蜴吃人的文化
所谓的五千年神传文化,其实是蜥蜴吃人的文化,蜥蜴专制的文化
中国自从秦汉帝制以来,并不是封建社会(商周才是分封而建),而是奴隶社会,与古埃及一样,是世界最严酷的奴隶社会。
所谓的五千年神传文化,其实是蜥蜴人专制文化,而传统的真正的中国文化,痛苦的挣扎在这种专制下。
占统治地位的儒教,并不是教人做人的,而是教人做蜥蜴奴才的。儒教六经之首《易经》,易的真正意义就是:蜥蜴。
与世界一切其他宗教都不同的是,儒教一直在鼓励自杀,舍生取义,烈女殉夫,克己复礼,克自己不克别人。
儒教自杀理念的殉葬品都被蜥蜴人争相吞噬,儒教为它们提供了大量的食物。
鲁迅说,中国文化就写着两个字“吃人”.
鲁迅《狂人日记》原文: --------------------------------- 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睛看我。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 对中国食人历史,大家可以看看《中国古代的食人》作者: (美)郑麒来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人有着全世界最惨烈的自愿被食用的历史,心灵的奴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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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反对自由。孔教按照政治权威的需要去压制自由思想,从心灵上桎梏人。孔子反对思想自由,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即是说每个人只能考虑自己所在等级的分内事,做好螺丝钉,不需要创造,“述而不作”,重复圣人言就行了,纵使有绝顶的才智,也只能“思不出其位”。
孔子把这种等级制度用礼固定下来,要求人们“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凡是不符合礼制规定的,就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说,更不能动,当然也不能想。总之,反对奴隶们或下级的一切自由。到了现代,演变成“非令不敢视,非令不敢听,非令不敢言,非令不敢动”。可见,孔子是反对“自由化”的祖师爷。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作为俗世教条不知使多少人放弃了他们的独立性,从思想上自觉戴上这种“礼”的镣铐,使臣民们驯服地、毫无怨言地接受君主的绝对统治而不至于犯上作乱。所以孔子特别提醒君主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强调“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尚书》和《周礼》记载:西周时的庶人不但可以议论国家大政,而且还可以直接参与国家大政的决策(《尚书 洪范》),这一习俗直到春秋时代。《左传》鲁襄公三十一年云:“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这是庶人议政之例。《左传》鲁定公八年云:“卫侯欲叛晋……公朝国人,使贾(王孙贾)问焉,曰:‘若卫叛晋,晋王伐我,病何如矣?’皆曰:‘晋王伐我,犹可以能战’,乃叛晋”。这是以庶人为主体的国人参与国家大政决策之例。所以,孔子所谓的“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是他自己的政治主张,这与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思想在精神上是完全一致的。
“莫谈国事”的传统来自于“庶人不议”的权力蛮横,它剥夺了民间的参与权利,消解掉人们对社会公益的个人责任。久而久之,人们连关注公共事务的热情都失去了。民间的退出,必然使政治变成一小撮当权者的私家事务,公权力成了权贵们牟取私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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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人”的概念是完全错误的。儒家的“人”就是等级制下的奴隶。儒家徒说“何谓人,晓礼仪廉耻忠孝仁义是谓人也,非如此乃禽兽也”。按照儒家的逻辑:只有懂得儒家的礼仪廉耻忠孝仁义,才能称为人,才享有人权。也就是说,不懂儒家或反对儒家都不是人,都不享有人权。可见,儒家就是要剥夺人们的人权,儒家谈人权是天下的笑话。
不礼不仪不廉不耻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者,仍然是人,而且真正的人必须这样,《老子》说做人必须“绝仁弃义”!
道家才是真正叫人做真人的!
# 思想权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权利。
思想自由,即思想绝对自由,爱想啥就想啥,思想的天性就是自由。 黑格尔说:“人之所以比禽兽高尚的地方,在于他有思想”。 德国哲学家费希特说,“思想自由是人固有的权利,人可以放弃一切,唯独思想自由的权利不能放弃;压制人的信仰、观念或言论是侮辱人的尊严否定人的本性”。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就是说一个不能自由思考的人不配称人!
可孔子反对思想自由,搞什么“思不出其位”那么,孔子配称人吗? 不配,孔子只配称奴隶,他的学说就是奴隶学,或称为儒奴学。
# 人权的概念。 人权就是人之为人按其本性应享有的权利,它普适于每一个男女,不分性别、种族、阶级、贫富、国籍,是人人都应平等享有的权利,它与外在的权威无关,它先于国家而存在。所以又称为天赋人权或自然权利。人权是近现代文明最核心的价值理念。
人权是个人的,不是集体的,集体人权不是人权。集体人权只是一个比喻意义上的说法。
1 人权是普遍的权利。 人权是超越性别、种族、阶级、贫富、国籍而人人应平等享有的权利。不存在资产阶级的人权和无产阶级的人权。没有少数人的人权和多数人的人权。 2 人权是个人的权利 人权是服务于具体个人的权利,而不是指社会、集团、政府、民族、国家的权利。 3 人权是平等的权利,是人人平等享有的权利。 4 人权是整体性的权利。 人的基本权利中的任何一项都是不可缺少的,向任何一项基本利权挑战就是向整个人权挑战。1968年5月13日世界人权大会通过了《德黑兰宣言》,其中第13条宣告:“人权及基本自由不容分割……”。 5 人权是没有义务的权利。 6 人权是是不能剥夺的权利。
# 君权扼杀人权 偏爱扼杀兼爱 法国思想家孟德思鸠指出:“在中国的全部历史中,连一点标志自由精神的痕迹都找不到,人们只能见到奴役的壮举”。两千多年来,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伊索那样为自由而死的英雄,有的是为不自由而死的“英雄”。 孟子为战国时邹人,父母为墨门中人。孟母为儿子前途,曾三次搬家以便上好学校。孟轲就学墨门,却不思进取,最后转投儒家。 他对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为我说”、墨翟的“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兼爱”说,深恶痛绝。他痛斥杨朱“为我”的实质是无君,否定君权;痛斥墨翟“兼爱”的实质即无父,否定父权。孟子破口大骂杨、墨“无君无父,是禽兽也”。 在孟子看来,头上一定要有个天子管着,没这个天子,那还叫什么世道!按孟子的逻辑:无君是禽兽,我等追求人权之辈今日全沦为禽兽矣! 杨朱派主张个人主义。为我学说的核心是“贵生”,珍惜生命,“重己”,自尊自重,反对别人对自己的侵夺,也反对侵夺别人。“为我”学说极一时之盛,以至“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孟子》)。 杨子为什么敢于公开宣传“为我”、“重己”的主张呢?区区一毛在他的心目中真的比自己身前身后的名誉还重要吗?《列子.杨朱篇》中有一段假托孟孙阳与禽子问答阐述杨子“一毛论”的话:孟孙阳说:“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让别人摸一摸自己的肌肤就能获得万金,禽子的回答是“为之”。孟孙阳又问:“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从你身上取下一节肢体,就把一个国家给你承包,你干不干呢?“禽子默然有间”。是得好好想一想,若因这一“失节”弄丢了小命,那国家对自己又有什么意义呢?
孟孙阳总结道:“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多么深刻的见解呀!一个人不过是人类的一分子,就不“贵生”而轻之乎? 中国儒教政客,“先天子之忧而忧”、“毁”人不倦。到头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直至死无葬身之地。
古今中外的暴君无不是软硬兼施耍尽各种花样或威逼或利诱,要人民“毫不利己”地无代价献出他们的“自私自利”权,以满足自己一姓的最大私欲。面对这样的天下,杨子公开高举“为我”的旗帜,明却地指出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不可转让的、不损害他人的“自私自利”权。大声疾呼“为我”、“重己”,不要把自己这一毛***给以天下主子自居的君主。由此观之,杨子的“为我”“一毛”论实在是君主专制的天敌。在君主及其儒奴们的长期的围剿下,“一毛”论没有容身之地。大音稀声,这就是杨子二千多年来失音的原因吧。 一毛何可拔,天赋此人权。 代代非杨子,愁看帝祚延。 党治国先生说:“杨朱是中国古代彻底的人权思想家。他的‘人人不损一毫’表现了中国古代彻底的人权思想。人人不‘利天下’更加是一种了不起的卓识。因为所有专制统治者无不打着‘利天下’的旗号,拿着‘利天下’的救世方案欺世盗名,对天下实行独裁统治。……其结果无不是祸害天下,陷天下于洪水猛兽。正因为排斥了杨朱的思想,中国才有世界史上最漫长的皇权专制统治”(《江婴诗百首.江诗党评.诗魂》党治国)。 儒学,不追求事理的根源,不问“为什么君臣父子男尊女卑”,而是直接的宣扬等级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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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教的统治下,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世界上最残酷的奴隶专制制度
儒教彻底的摧毁了中国的神学体系,宣扬“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毁灭了中国的传统宗教观, 使中国两千多年前沦落为无神论国家,从此中国的君权再无神权的制约,道德也没有监管。为中国彻头彻尾的奴隶专制奠定了基础。
1.在西欧君主专制时期,至少从制度上还存着一定的制约君权的组织形式,如英国的国会、法国的三级会议、俄国的贵族委员会,存在着一定的合法反对的舞台,而中国的君权则没有制度上的限制与约束。
皇帝是中国的土特产,与外国的emp、king都不相同。古代中国宗教观念淡薄,无法形成与君权分庭抗礼的教权。自有皇帝以来,君权恶性膨胀,人权民权无由产生,教权也成不了气候,皇帝一人君临天下,任意妄为。
2.中西君主专制制度虽然都是实行君位世袭制度,古罗马帝国的皇位一般是在有能力的人中选好继承者后,皇帝收其为养子,以此名义传位于后者,很少有传给亲生儿子的;西方有由议会选国王的;但中国却采取了一种更加直接了当地“以贵”、“以长”而“不以贤”的方式来选择君主,把具有继承资格的人数限制在一个人身上,自然无法顾及对君主在才智德行方面的要求,这必然造成愚昧君主的统治。儒家主张嫡长子继承制,导致了幼童、白痴、昏庸之徒不断登位的事实,在很大程度上就说明了儒家学说的苍白无力。
嫡长继承制本来是为了稳定,可嫡长制下的继承人资格最终是根据生母的贵贱确定的,一旦皇位继承人的生母因失宠而动摇皇后地位,势必连带危及太子的地位,引发流血事件。中国历史上不知有多少因立嗣而引起的政治混乱,甚至暴力流血事件。
3.专制政权由于掌握了不受任何限制的暴力工具,它可以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剥夺人的生命权和财产权,剥夺人们自由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可以任意践踏人权,视生命如草芥。生活在专制政府下的人们没有和平安宁可言,随时处于朝不保夕的危险之中。在专制社会里,只存在两种“人”。专制者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野蛮人”,而广大受压迫的民众则是“奴隶”。
社会生活一切以维护统治者一人的利益的为宗旨,完全泯灭基于个人的思考和判断,不断强化统治者为天的代表的迷信思想。因为在农业社会,人和天比较起来实在是太过于渺小了,暗示人斗不过天,所以中国根本就没有人,只有奴隶。
# 儒教,就是让人做“心奴”。
梁启超把奴隶分为两种:身奴与心奴。身奴就是普通的、或被迫的奴隶,心奴就是心甘情愿的、自动献身的奴隶,心奴又被称为奴才。奴才,奴隶中有才能者也。
《灯下漫笔》选自( 鲁迅 )的杂文集《坟》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⑿;那些作乱人物,从后日的“臣民”看来,是给“主子”清道辟路的,所以说:“为圣天子驱除云尔。”
# 2.儒家教育人为做“心奴”而奋斗!
人生而自由,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
然而儒家认为,人生而不自由。这就是列于儒家《十三经》,被孔子称为“不学《诗》,无以言”的《诗经》十六字真言: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臣”的本义是奴隶,可见儒家认为,天下人就是天下奴,天下人实为“人下人”——帝王的奴隶。这一逆天灭人的奴隶主义伦理,被儒家视为“天之经,地之义”,“天不变,道亦不变”。
法国思想家孟德思鸠指出:“在中国的全部历史中,连一点标志自由精神的痕迹都找不到,人们只能见到奴役的壮举”。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伊索那样为自由而死的英雄,有的是为不自由而死的“英雄”。
孟子对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为我说”、墨翟的“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兼爱”说,深恶痛绝。他痛斥杨朱“为我”的实质是无君,否定君权;痛斥墨翟“兼爱”的实质即无父,否定父权。孟子破口大骂杨、墨“无君无父,是禽兽也”。一副“若自由宁愿死”的态度。头上一定要有个天子管着,没这个天子,那还叫什么世道!
按孟子的逻辑:无君是禽兽,我等追求人权之辈今日全沦为禽兽矣!
儒家先把“天下人”贬为“人下人”,随后再指明出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儒家认为,全体天下人即“人下人”的人生意义,就是成为“人上人”,其终极目标是“位极人臣”。“位极人臣”听起来荣耀之至,其实还是奴隶。
就其本质而言,分为“人上人”、“人下人”的全体天下人都是帝王的奴隶,就其非本质的区别而言,“人上人”是帝王的奴才,“人下人”则是帝王的奴隶。由于天下人都是绝对的“人下人”,因此无论在等级阶梯上爬得多高,也只是相对的“人上人”。从“人下人”变成“人上人”,只是从“奴下奴”变成“奴上奴”罢了。“大臣”不过是大奴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不过是等级最高的奴隶。因此“人上人”是“奴上奴”的婉词,“人下人”是“奴下奴”的婉词。儒家最擅长遮蔽事实、掩盖真相,却自我吹嘘为“正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意思是说,不遮蔽事实,不掩盖真相,天下人就不会轻信谎言,那么奴役他们就不容易了。
3.君子和小人
儒家不满足于把“奴上奴”婉称为“人上人”,把“奴下奴”婉称为“人下人”——这一“正名”遮蔽和掩盖了天下皆奴的奴隶主义实质,对居于全体“人上人”之上的帝王特别有利。儒家还进一步把“人上人”美称为“君子”,把“人下人”贬称为“小人”——这一“正名”遮蔽和掩盖了奴才与奴隶皆受奴役的专制主义真相,对居于全体“人下人”之上的儒家特别有利。把同为奴隶的“君子”、“小人”强作分别,然后以“君子”自居,以示有别于“小人”,不过是儒家的自我贴金而已。
由于天下皆奴,所以“小人”就是小臣、小奴。“小人”的真正对词并非“君子”,而是“大人”、“大臣”。“君子”与“小人”的受奴役本质完全相同,区别仅仅是受奴役的程度不同,也就是等级高低。简而言之,“君子”是为帝王“劳心”的高等奴才,“小人”是为帝王“劳力”的低等奴隶。
帝王不可能凭一已之力奴役全体“劳力者”,必须有一个庞大的“劳心者”集团帮助他奴役天下,维持奴隶主义帝国的正常运转和长治久安。儒家正是霸占“人上人”、“奴上奴”、“君子”的职业垄断集团。天下人要从“人下人”、“奴下奴”、“小人”升级为“人上人”、“奴上奴”、“君子”,就必须加入这个职业垄断集团。要加入这个职业垄断集团,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其教化洗脑,熟读并信从儒家《十三经》。
《十三经》是儒家向帝王宣誓效忠的集体求职报告。这份冗长乏味的集体求职报告,被奴隶主义帝国的首任董事长秦始皇愚蠢地拒绝了,结果经营不善,帝国很快就破产倒闭。然而资产重组后,奴隶主义帝国的新任董事长汉武帝欣然采纳了儒家的集体求职报告。从此以后,从总经理到普通职员,就业机会全归儒家。从此以后,《十三经》就成了天下人跻身“劳心者”集团的职业培训必读教材。“人上人”、“奴上奴”、“君子”就成了儒家独家垄断的暴利行业。
儒家把儒家以外的全体“人下人”、“奴下奴”通统贬为“小人”,似乎一为“人上人”、“奴上奴”、“君子”,就不可能成为“小人”了。其实这又是颠倒黑白的“正名”:被儒家贬为“小人”者倒未必是小人,以“君子”自居的儒家中反而大多是小人。
非儒家的“小人”可分为两种:一种不认同儒家奴隶主义,不愿做奴才,不屑做“君子”。一种认同儒家奴隶主义,羡慕奴才特权,竭力跻身“君子”集团。前者实为大丈夫,后者才是真小人。
儒家“君子”也可分为两种:一种真心认同儒家奴隶主义,同时竭力否认,认同儒家奴隶主义是因为于己有利。一种并不真心认同儒家奴隶主义,但他非常明白,假装认同儒家奴隶主义正是因为于己有利。两者固然有真假道学之别:真道学并非真君子,而是真奴才;假道学是伪君子,但并非假奴才。然而一切奴才都不可能是顶天立地的大人,只可能是不折不扣的小人。因而跻身“君子”集团但等级较低的奴上奴,无不在等级更高的奴上奴面前自称“小人”。
所谓“小人”,并非“人”的问题,而是奴的问题。卑鄙龌龊的“小人”行径,是奴才和渴望升级为奴才的奴隶的固有特征,是儒家奴隶主义教化天下的必然产物。
在专制状态下,忠君是至高无上的道德。而君——独裁者,是窃取了公众权利总魔头。效忠这样的人只会越来越黑暗。道德基本元素是诚信,也就是真实。在专制国度,媒体被控制,舆论被限制,没有独立的法律,没有独立的调查。专制者只允许世人看到孔雀开屏,绝不允许暴露孔雀开屏后的臀部状态。没有真实,所有的道德只是伪道德。专制者垄断了一切资源。想从专制者手中得到好处,只能用出卖良心交换。扭曲良知才能青云直上,才能赚得盆满钵满。笑贫不笑娼的利益取向很容易击败甘守清贫的道德取向,世风遂每况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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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和无
儒家奴隶主义宣布,一旦“贵为天子”,就“富有四海”。天下人和天下物,都是僭号“天子”的独夫民贼的私产。因为“富有四海”,所以大一统的中国朝代都可冠以“有”。汉朝叫“有汉一代”,唐朝叫“有唐一代”,宋朝叫“有宋一代”,明朝叫“有明一代”,清朝叫“有清一代”。但秦朝不叫“有秦一代”,因为寿命太短,仅“有”十四年。元朝也不叫“有元一代”,因为这是异族入主中原的大一统,其大一统不仅包括全部中国“天下”,而且包括“天下”以外的许多地区,因此热衷于“夷夏之辨”的儒家不予承认。
或问:清朝也是异族入主中原,为何有资格叫“有清”?因为蒙元朝廷不雇佣儒家集团,把儒家集团贬为“九儒十丐”的臭老九,不让儒家“位极人臣”,于是欲做人上人、奴上奴而不得的儒家集团就动用“正名”利器,贬之为“夷”,不承认其为“夏”。而“以汉治汉”的满清朝廷雇佣儒家集团,于是做稳了人上人、奴上奴的儒家集团再次动用“正名”利器,宣布满清在种族上固然是“夷”,但文化上已归化为“夏”,“他大清”不妨称为“我大清”,也有资格谓之“有清”。
其实天下全归帝王所“有”,不归儒家所“有”,为何儒家喜欢说“有汉”、“有唐”、“有清”?因为这正是标准的奴才口吻。既然主子“有”,分得一杯羹的奴才当然与“有”荣焉。至于分不到羹的全体奴隶,只算一个“无”,也只有一个“无”。对天下奴隶而言,即使是本族主子,也依然不是“我大汉”、“我大唐”,而是“他大汉”、“他大唐”,于“我”何“有”?
儒家认为,只有天下一统的大朝代,才可称“有”,偏安一隅的小朝廷,“有”的只是“天下”之一部分,就不配称“有”。所以不能说“有魏”,也不能说“有吴”,更不能说“有南唐”,“有北汉”。那些小朝廷只算若“有”若“无”,连“有”一部正史的资格也没有,顶多共“有”一部《三国志》或《五代史》。然而每一个小朝廷的帝王无不坚信儒家的奴隶主义箴言:“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只要“天下”还有不臣属于“朕”的奴隶,帝王们就寝食难安,这叫“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为了“天下一统”,每一个小朝廷的帝王都不惜大动干戈,血流漂杵,一定要弄到全体天下人都臣属于“朕”才肯罢休。
在天下一统以前,各为其主的儒家,都把其它小朝廷称为“伪朝”,把其它小朝廷的国号称为“伪号”,做其它小朝廷的臣子,叫出任“伪职”。同时共存的几个小朝廷的帝王,必然互视为“匪”。“匪”通“非”,意思是不算。不算什么?不算人。为什么不算人?因为只要不是“朕”的奴隶,就不算人。只有当全体天下人都成为“朕”的奴隶之时,帝王才会有“真命天子”的良好感觉。
5.忠与孝
对任何一个小朝廷而言,天下必有“不臣之民”。所谓“不臣之民”,就是“不属于该小朝廷的奴隶”。所以尽管对某个小朝廷而言,你是“不臣之民”,但只要天下尚未一统,儒家就不认为你有“不臣之心”。因为你尽管不是该小朝廷的奴隶,但必是另一个小朝廷的奴隶。
一旦天下一统,就不允许再有“不臣之民”。儒家认为,天下一统以后,谁若还是“不臣之民”,就必有“不臣之心”。“不臣之心”就是不愿做奴隶,这还了得?儒家宣判:有“不臣之心”者,杀无赦!
儒家奴隶主义特别强调“忠”,要求天下人都做“忠臣”,也就是好奴才、好奴隶。好奴才、好奴隶的首要条件是只做一个帝王( 起码是同系帝王)的奴才、奴隶,而不能做两个异姓或异族帝王的奴才、奴隶,否则就叫“贰臣”,是坏奴才、坏奴隶,要入《贰臣传》。人人都应该学“好”,所以做好奴才、好奴隶,似乎就比做坏奴才、坏奴隶光荣了。儒家认为:不能做忠于主子的好奴才、好奴隶,是奴才、奴隶的耻辱;做不忠于主子的坏奴才、坏奴隶,是奴才、奴隶的最大耻辱,比做奴才、奴隶本身还要耻辱得多。
被儒家奴隶主义教化洗脑后的天下人不再明白:不忠于自己是人的耻辱,做奴才、奴隶是人的最大耻辱。无论奴才、奴隶是否忠于主子,沦为奴才、奴隶的耻辱都无法洗刷。忠于主子的好奴才、好奴隶,与不忠于主子的坏奴才、坏奴隶,其为奴才、奴隶并无本质区别。只要是奴才、奴隶,“人”就已经死了。生命仅有一次,死亡也仅有一次。已死者的行尸走肉,不可能再死一次,充其量不过是开棺戮尸鞭尸焚尸,加重其羞辱而已。
由于儒家特别强调奴才、奴隶的“忠”,因此衍生出其它民族所无的奇特理论:人死为鬼,鬼死为聻。所谓“贰臣”,大概就相当于“聻”。“贰臣”不但难以做人,甚至难以做鬼,应该格外羞愧。儒家又把男人的逻辑移用于女人,宣扬“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事二夫”。女人若嫁了两个丈夫,就是女人里的“贰臣”,不但难以做女人,而且难以做女鬼,据说死后要被判官一劈两半,分给两个丈夫云。
“忠”从“孝”类比推演出来,又被置于“孝”之上。“忠”与“孝”是儒家奴隶主义的两大关键词和根本基石。“忠”是奴才对主子的单向度臣服,“孝”是子女对父母的单向度臣服。单向度的“忠”和“孝”,是人格不平等的产物,是把天下人视为人下人、奴下奴的逻辑结果。倡导单向度的“忠孝”伦理,证明儒家思想是不折不扣的奴隶主义。接受单向度的“忠孝”伦理,就是接受人格不平等的奴隶主义。人与人只能人格平等地相互忠诚,或者人格平等地相互不忠诚。一个人无条件的单向度臣服于另一个人,不叫“忠诚”,而叫“奴性”。
6.儒与法
顾准说:孔子若真的当起权来,他的做法其实和管仲、商鞅是一样的。杀少正卯,隳三都,已见端倪。孔子心里明白:仁、恕是讲给别人听的,是教化芸芸众生的;至于当权的人要成霸业,不心狠手辣、芟除异己是不行的。他对管仲的称道,已经为我们当代人的“大节小节论”做了榜样了。后代史家,说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一直是内法(或荀)而外孔,以孔做羊肉,挂招牌,以荀或法做实际。这一套其实开始于孔子本人。
儒家的本质是儒奴。主子的奴役被称为“礼”,心甘情愿受奴役被称为“忠孝节义”。中国儒奴思想的标志有:一、顺从。孝的要求是顺从,儿子顺从父亲,臣子顺从君主,妻子顺从丈夫……,整个社会被孝结构为一个阶梯型的顺从体;顺从的核心是个人顺从家庭,子女顺从父母。二、中庸。孔子把一个人逾越自己的地位,议论国政大事看成是最大的罪,儒家强调的是每个人都要安分守己,安于自己的身份,守住自己的那份职责就可以了,儒家认为“孝”的礼仪已经给每个人安顿好了位置,逾越这些位置就有罪,就不合礼法,即使你是出于好的动机。三、退避。退避是儒家道德观中的一个核心。儒家主张“邦有道”时,出来做事,用正直来要求自己;“邦无道”时龟避,识时务者为“俊杰”。
儒家的奴隶主义理论偏重于战略,操作性不强,所以在儒家思想已经成型的春秋末期,奴隶主义帝国的一统天下难以建立——于是法家应运而生。法家的奴隶主义理论偏重于战术,操作性极强,所以到了法家思想已经完备的战国末期,奴隶主义帝国的一统天下顺利诞生。
儒家理论教导天下人如何做一个好奴隶——奴性越强越好。法家理论教唆帝王如何做一个好奴隶主——专制越强越好。所以儒、法两家是名为“中华通宝”之硬币的两面:儒家居于正面,主要是奴隶主义;法家居于反面,主要是专制主义。
在帝国职位的分配即分赃中也大抵如此:儒家主要出任大臣——官员,法家主要出任小臣——胥吏。大小奴才,缺一不可。儒家法家,配合默契。儒家使帝王“理直”,法家使帝王“气壮”。儒家使帝王“名正”,法家使帝王“言顺”。名正则言顺,理直则气壮。这就是帝王们战略上更重视儒家,战术上又时刻离不开法家的缘故。儒家的教化洗脑,做通了天下人的思想工作,使天下人相信做帝王的奴隶是“人”之本分,受帝王之奴役是“天经地义”,于是法家奴役起天下人来,就非常顺手了。
《商君书》、《韩非子》等法家经典都没有入选儒家《十三经》,因为法家主要是对帝王做思想工作:教唆他们如何做主子,如何奴役天下人——包括儒家、法家在内。如果只能在做主子或做奴隶之间做选择,当然人人愿意做主子,所以法家对帝王的思想工作一做就通,也不必反复做,在先秦就一劳永逸完成了。打从韩非做通了秦始皇的思想工作以后,对以后的帝王就再也不需要做思想工作了。
由于儒家奴隶主义擅长用“正名”来遮蔽和掩盖天下皆奴的奴隶主义实质,而法家专制主义不屑于遮蔽和掩盖,反而赤裸裸地用“刑名”来强调和揭示天下皆奴的奴隶主义真相,对欺骗和麻痹天下人不利,因此帝王们总是把“中华通宝”之硬币的儒家一面朝上,而把硬币的法家一面朝下。于是奴隶主义的最高宝典《十三经》被颁行天下,而专制主义的最高宝典《韩非子》成了秘而不宣的大内秘籍。
《十三经》就是儒家对一代又一代天下人反复教化洗脑的思想工作手册。劝人做奴隶,比劝人做主子困难得多,做通了上一代的思想工作,下一代的思想工作还要从头做起,决不可能一劳永逸。然而儒家的思想工作水平之高,堪称世界之最。《十三经》把奴隶主义的天然合理性论述得无比深刻,把做奴隶的好处概括得极为全面,把好奴隶的行为规范阐述得非常具体。儒家让天下人觉得:不是帝王的每个人,天生就是奴隶。谁不肯做奴隶,不肯受奴役,谁就该死。只有先承认自己是天生该死的奴隶,天生就该受奴役,才有机会享受皇恩浩荡,“缓期执行”。谁若胆敢不承认自己是天生该死的奴隶,天生就该受奴役,就会触怒天威,“立即执行”。
儒家的思想工作最后竟然做到了如此地步,绝大多数天下人都认为:不愿做奴隶的人就“不是人”,不愿做好奴隶的人也“不是人”。只要是人,谁会不愿做奴隶?只要是好人,谁会不愿做好奴隶?——这就是儒家奴隶主义对中国人教化洗脑两千年以后,中华民族形成的集体无意识。批判奴隶主义,就不能不研究《十三经》,然而如果在“有清”没有了一个世纪以后,还把《十三经》奉为中国文化的最高宝典,那么若非天生的贱奴才,就是弱智的十三点。
“不是人”的观念,为儒家中国独有。儒家把不是中国帝王之奴隶的人,一概视为“不是人”,一概视为“非人”。非人之人,即鬼,于是儒家中国把“天下”以外的一切同类,都叫做“鬼子”。由于在“人”国只能为奴,而在“鬼”国才能做人,因此不愿在“人”国为奴者渴望移居“鬼”国重新做人,也就毫不足怪了。
只有彻底清算儒家奴隶主义,才能最终埋葬专制主义,才能把中国建成自由人之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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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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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远山论儒家奴隶主义 ——从儒家奴隶主义到法家专制主义 2006-01-24 张远山 人生而自由,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 然而儒家认为,人生而不自由。这就是列于儒家《十三经》,被孔子称为“不学《诗》,无以言”的《诗经》十六字真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的本义是奴隶,可见儒家认为,天下人就是天下奴,天下人实为“人下人”——帝王的奴隶。这一逆天灭人的奴隶主义伦理,被儒家视为“天之经,地之义”,“天不变,道亦不变”。 儒家先把“天下人”贬为“人下人”,随后再指明出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儒家认为,全体天下人即“人下人”的人生意义,就是成为“人上人”,其终极目标是“位极人臣”。“位极人臣”听起来荣耀之至,其实还是奴隶。 就其本质而言,分为“人上人”、“人下人”的全体天下人都是帝王的奴隶,就其非本质的区别而言,“人上人”是帝王的奴才,“人下人”则是帝王的奴隶。由于天下人都是绝对的“人下人”,因此无论在等级阶梯上爬得多高,也只是相对的“人上人”。从“人下人”变成“人上人”,只是从“奴下奴”变成“奴上奴”罢了。“大臣”不过是大奴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不过是等级最高的奴隶。因此“人上人”是“奴上奴”的婉词,“人下人”是“奴下奴”的婉词。儒家最擅长遮蔽事实、掩盖真相,却自我吹嘘为“正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意思是说,不遮蔽事实,不掩盖真相,天下人就不会轻信谎言,那么奴役他们就不容易了。 一、君子和小人 儒家不满足于把“奴上奴”婉称为“人上人”,把“奴下奴”婉称为“人下人”——这一“正名”遮蔽和掩盖了天下皆奴的奴隶主义实质,对居于全体“人上人”之上的帝王特别有利。儒家还进一步把“人上人”美称为“君子”,把“人下人”贬称为“小人”——这一“正名”遮蔽和掩盖了奴才与奴隶皆受奴役的专制主义真相,对居于全体“人下人”之上的儒家特别有利。把同为奴隶的“君子”、“小人”强作分别,然后以“君子”自居,以示有别于“小人”,不过是儒家的自我贴金而已。 由于天下皆奴,所以“小人”就是小臣、小奴。“小人”的真正对词并非“君子”,而是“大人”、“大臣”。“君子”与“小人”的受奴役本质完全相同,区别仅仅是受奴役的程度不同,也就是等级高低。简而言之,“君子”是为帝王“劳心”的高等奴才,“小人”是为帝王“劳力”的低等奴隶。 帝王不可能凭一已之力奴役全体“劳力者”,必须有一个庞大的“劳心者”集团帮助他奴役天下,维持奴隶主义帝国的正常运转和长治久安。儒家正是霸占“人上人”、“奴上奴”、“君子”的职业垄断集团。天下人要从“人下人”、“奴下奴”、“小人”升级为“人上人”、“奴上奴”、“君子”,就必须加这个职业垄断集团。要加入这个职业垄断集团,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其教化洗脑,熟读并信从儒家《十三经》。 《十三经》是儒家向帝王宣誓效忠的集体求职报告。这份冗长乏味的集体求职报告,被奴隶主义帝国的首任董事长秦始皇愚蠢地拒绝了,结果经营不善,帝国很快就破产倒闭。然而资产重组后,奴隶主义帝国的新任董事长汉武帝欣然采纳了儒家的集体求职报告。从此以后,从总经理到普通职员,就业机会全归儒家。从此以后,《十三经》就成了天下人跻身“劳心者”集团的职业培训必读教材。“人上人”、“奴上奴”、“君子”就成了儒家独家垄断的暴利行业。 儒家把儒家以外的全体“人下人”、“奴下奴”通统贬为“小人”,似乎一为“人上人”、“奴上奴”、“君子”,就不可能成为“小人”了。其实这又是颠倒黑白的“正名”:被儒家贬为“小人”者倒未必是小人,以“君子”自居的儒家中反而大多是小人。 非儒家的“小人”可分为两种:一种不认同儒家奴隶主义,不愿做奴?牛燶?屑做“君子”。一种认同儒家奴隶主义,羡慕奴才特权,竭力跻身“君子”集团。前者实为大丈夫,后者才是真小人。 儒家“君子”也可分为两种:一种真心认同儒家奴隶主义,同时竭力否认,认同儒家奴隶主义是因为于己有利。一种并不真心认同儒家奴隶主义,但他非常明白,假装认同儒家奴隶主义正是因为于己有利。两者固然有真假道学之别:真道学并非真君子,而是真奴才;假道学是伪君子,但并非假奴才。然而一切奴才都不可能是顶天立地的大人,只可能是不折不扣的小人。因而跻身“君子”集团但等级较低的奴上奴,无不在等级更高的奴上奴面前自称“小人”。 所谓“小人”,并非“人”的问题,而是奴的问题。卑鄙龌龊的“小人”行径,是奴才和渴望升级为奴才的奴隶的固有特征,是儒家奴隶主义教化天下的必然产物。仅仅批判“小人”和“小人”行径,而不批判制造“小人”且同样“小人”的儒家“君子”,无助于终结“小人”和“小人”行径。只有彻底批判儒家“君子”的奴隶主义,才能有效终结奴才、奴隶的“小人”行径。只要儒家“君子”的奴隶主义不被彻底消毒,“小人”和“小人”行径就不会绝迹。 二、有和无 儒家奴隶主义宣布,一旦“贵为天子”,就“富有四海”。天下人和天下物,都是僭号“天子”的独夫民贼的私产。因为“富有四海”,所以大一统的中国朝代都可冠以“有”。汉朝叫“有汉一代”,唐朝叫“有唐一代”,宋朝叫“有宋一代”,明朝叫“有明一代”,清朝叫“有清一代”。但秦朝不叫“有秦一代”,因为寿命太短,仅“有”十四年。元朝也不叫“有元一代”,因为这是异族入主中原的大一统,其大一统不仅包括全部中国“天下”,而且包括“天下”以外的许多地区,因此热衷于“夷夏之辨”的儒家不予承认。 或问:清朝也是异族入主中原,为何有资格叫“有清”?因为蒙元朝廷不雇佣儒家集团,把儒家集团贬为“九儒十丐”的臭老九,不让儒家“位极人臣”,于是欲做人上人、奴上奴而不得的儒家集团就动用“正名”利器,贬之为“夷”,不承认其为“夏”。而“以汉治汉”的满清朝廷雇佣儒家集团,于是做稳了人上人、奴上奴的儒家集团再次动用“正名”利器,宣布满清在种族上固然是“夷”,但文化上已归化为“夏”,“他大清”不妨称为“我大清”,也有资格谓之“有清”。 其实天下全归帝王所“有”,不归儒家所“有”,为何儒家喜欢说“有汉”、“有唐”、“有清”?因为这正是标准的奴才口吻。既然主子“有”,分得一杯羹的奴才当然与“有”荣焉。至于分不到羹的全体奴隶,只算一个“无”,也只有一个“无”。对天下奴隶而言,即使是本族主子,也依然不是“我大汉”、“我大唐”,而是“他大汉”、“他大唐”,于“我”何“有”? 儒家认为,只有天下一统的大朝代,才可称“有”,偏安一隅的小朝廷,“有”的只是“天下”之一部分,就不配称“有”。所以不能说“有魏”,也不能说“有吴”,更不能说“有南唐”,“有北汉”。那些小朝廷只算若“有”若“无”,连“有”一部正史的资格也没有,顶多共“有”一部《三国志》或《五代史》。然而每一个小朝廷的帝王无不坚信儒家的奴隶主义箴言:“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只要“天下”还有不臣属于“朕”的奴隶,帝王们就寝食难安,这叫“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为了“天下一统”,每一个小朝廷的帝王都不惜大动干戈,血流漂杵,一定要弄到全体天下人都臣属于“朕”才肯罢休。 在天下一统以前,各为其主的儒家,都把其他小朝廷称为“伪朝”,把其他小朝廷的国号称为“伪号”,做其他小朝廷的臣子,叫出任“伪职”。同时共存的几个小朝廷的帝王,必然互视为“匪”。“匪”通“非”,意思是不算。不算什么?不算人。为什么不算人?因为只要不是“朕”的奴隶,就不算人。只有当全体天下人都成为“朕”的奴隶之时,帝王才会有“真命天子”的良好感觉。 三、忠与孝 对任何一个小朝廷而言,天下必有“不臣之民”。所谓“不臣之民”,就是“不属于该小朝廷的奴隶”。所以尽管对某个小朝廷而言,你是“不臣之民”,但只要天下尚未一统,儒家就不认为你有“不臣之心”。因为你尽管不是该小朝廷的奴隶,但必是另一个小朝廷的奴隶。 一旦天下一统,就不允许再有“不臣之民”。儒家认为,天下一统以后,谁若还是“不臣之民”,就必有“不臣之心”。“不臣之心”就是不愿做奴隶,这还了得?儒家宣判:有“不臣之心”者,杀无赦! 儒家奴隶主义特别强调“忠”,要求天下人都做“忠臣”,也就是好奴才、好奴隶。好奴才、好奴隶的首要条件是只做一个帝王(起码是同系帝王)的奴才、奴隶,而不能做两个异姓或异族帝王的奴才、奴隶,否则就叫“贰臣”,是坏奴才、坏奴隶,要入《贰臣传》。人人都应该学“好”,所以做好奴才、好奴隶,似乎就比做坏奴才、坏奴隶光荣了。儒家认为:不能做忠于主子的好奴才、好奴隶,是奴才、奴隶的耻辱;做不忠于主子的坏奴才、坏奴隶,是奴才、奴隶的最大耻辱,比做奴才、奴隶本身还要耻辱得多。 被儒家奴隶主义教化洗脑后?奶煜氯瞬辉倜靼祝翰恢矣谧约菏侨说某苋瑁麘?奴才、奴隶是人的最大耻辱。无论奴才、奴隶是否忠于主子,沦为奴才、奴隶的耻辱都无法洗刷。忠于主子的好奴才、好奴隶,与不忠于主子的坏奴才、坏奴隶,其为奴才、奴隶并无本质区别。只要是奴才、奴隶,“人”就已经死了。生命仅有一次,死亡也仅有一次。已死者的行尸走肉,不可能再死一次,充其量不过是开棺戮尸鞭尸焚尸,加重其羞辱而已。 由于儒家特别强调奴才、奴隶的“忠”,因此衍生出其他民族所无的奇特理论:人死为鬼,鬼死为聻。所谓“贰臣”,大概就相当于“聻”。“贰臣”不但难以做人,甚至难以做鬼,应该格外羞愧。儒家又把男人的逻辑移用于女人,宣扬“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事二夫”。女人若嫁了两个丈夫,就是女人里的“贰臣”,不但难以做女人,而且难以做女鬼,据说死后要被判官一劈两半,分给两个丈夫云。 “忠”从“孝”类比推演出来,又被置于“孝”之上。“忠”与“孝”是儒家奴隶主义的两大关键词和根本基石。“忠”是奴才对主子的单向度臣服,“孝”是子女对父母的单向度臣服。单向度的“忠”和“孝”,是人格不平等的产物,是把天下人视为人下人、奴下奴的逻辑结果。倡导单向度的“忠孝”伦理,证明儒家思想是不折不扣的奴隶主义。接受单向度的“忠孝”伦理,就是接受人格不平等的奴隶主义。人与人只能人格平等地相互忠诚,或者人格平等地相互不忠诚。一个人无条件的单向度臣服于另一个人,不叫“忠诚”,而叫“奴性”。 四、儒与法 儒家的奴隶主义理论偏重于战略,操作性不强,所以在儒家思想已经成型的春秋末期,奴隶主义帝国的一统天下难以建立——于是法家应运而生。法家的奴隶主义理论偏重于战术,操作性极强,所以到了法家思想已经完备的战国末期,奴隶主义帝国的一统天下顺利诞生。 儒家理论教导天下人如何做一个好奴隶——奴性越强越好。法家理论教唆帝王如何做一个好奴隶主——专制越强越好。所以儒、法两家是名为“中华通宝”之硬币的两面:儒家居于正面,主要是奴隶主义;法家居于反面,主要是专制主义。 在帝国职位的分配即分赃中也大抵如此:儒家主要出任大臣——官员,法家主要出任小臣——胥吏。大小奴才,缺一不可。儒家法家,配合默契。儒家使帝王“理直”,法家使帝王“气壮”。儒家使帝王“名正”,法家使帝王“言顺”。名正则言顺,理直则气壮。这就是帝王们战略上更重视儒家,战术上又时刻离不开法家的缘故。儒家的教化洗脑,做通了天下人的思想工作,使天下人相信做帝王的奴隶是“人”之本分,受帝王之奴役是“天经地义”,于是法家奴役起天下人来,就非常顺手了。 《商君书》、《韩非子》等法家经典都没有入选儒家《十三经》,因为法家主要是对帝王做思想工作:教唆他们如何做主子,如何奴役天下人——包括儒家、法家在内。如果只能在做主子或做奴隶之间做选择,当然人人愿意做主子,所以法家对帝王的思想工作一做就通,也不必反复做,在先秦就一劳永逸完成了。打从韩非做通了秦始皇的思想工作以后,对以后的帝王就再也不需要做思想工作了。 由于儒家奴隶主义擅长用“正名”来遮蔽和掩盖天下皆奴的奴隶主义实质,而法家专制主义不屑于遮蔽和掩盖,反而赤裸裸地用“刑名”来强调和揭示天下皆奴的奴隶主义真相,对欺骗和麻痹天下人不利,因此帝王们总是把“中华通宝”之硬币的儒家一面朝上,而把硬币的法家一面朝下。于是奴隶主义的最高宝典《十三经》被颁行天下,而专制主义的最高宝典《韩非子》成了秘而不宣的大内秘笈。 《十三经》就是儒家对一代又一代天下人反复教化洗脑的思想工作手册。劝人做奴隶,比劝人做主子困难得多,做通了上一代的思想工作,下一代的思想工作还要从头做起,决不可能一劳永逸。然而儒家的思想工作水平之高,堪称世界之最。《十三经》把奴隶主义的天然合理性论述得无比深刻,把做奴隶的好处概括得极为全面,把好奴隶的行为规范阐述得非常具体。儒家让天下人觉得:不是帝王的每个人,天生就是奴隶。谁不肯做奴隶,不肯受奴役,谁就该死。只有先承认自己是天生该死的奴隶,天生就该受奴役,才有机会享受皇恩浩荡,“缓期执行”。谁若胆敢不承认自己是天生该死的奴隶,天生就该受奴役,就会触怒天威,“立即执行”。 儒家的思想工作最后竟然做到了如此地步,绝大多数天下人都认为:不愿做奴隶的人就“不是人”,不愿做好奴隶的人也“不是人”。只要是人,谁会不愿做奴隶?只要是好人,谁会不愿做好奴隶?——这就是儒家奴隶主义对中国人教化洗脑两千年以后,中华民族形成的集体无意识。批判奴隶主义,就不能不研究《十三经》,然而如果在“有清”没有了一个世纪以后,还把《十三经》奉为中国文化的最高宝典,那么若非天生的贱奴才,就是弱智的十三点。 “不是人”的观念,为儒家中国独有。儒家把不是中国帝王之奴隶的人,一概视为“不是人”,一概视为“非人”。非人之人,即鬼,于是儒家中国把“天下”以外的一切同类,都叫做“鬼子”。由于在“人”国只能为奴,而在“鬼??国才能做人,因此不愿在“人”国为奴者渴望移居“鬼”国重新做人,也就毫不足怪了。 只有彻底清算儒家奴隶主义,才能最终埋葬法家专制主义。 只有最终埋葬法家专制主义,才能把中国建成自由人之国。 # 韩非子是中国绝对专制主义的总设计师。韩非子告诉秦始皇,人是一种本性卑劣的动物,他们渴望的只有利益而惧怕的只有暴力,所以人不值得尊重也不能相信。统治天下的方法就是“执长鞭以御宇内”,用法、术、势来束缚和操纵,就象对待牲畜一样。他主张玩弄权术、株杀学者、投毒暗害、特务盯梢、扣押人质、连坐诛族、重刑峻法等法西斯手段,推崇独断,“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哪怕是昏君,大臣也不得推翻。 韩非为后世树立了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娱主”惊人的奴才样板“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被而刖其左足。武王即位,和又献之武王而被刖其右足。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哭于楚山之下,三天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和曰:“吾非悲刖也。悲乎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 “我不是为自己的脚被砍掉而伤心。”只要君王能识宝,砍去双脚是我心甘情愿的。我的双脚本来没什么别的用处,长在身上就是为了让君王今天不高兴砍去一只,明天不高兴再砍去一只。只要君王知道我有多么忠心耿耿,他想砍多少就砍多少,只恨爹娘没给我多生几只脚。如果君王不砍我的脚而砍别人的脚,我会嫉妒得发疯的。为了被多砍两次,我宁愿是四只脚的猪狗、八只脚的螃蟹、一百只脚的蜈蚣。我最痛心的是君王不知道我被砍脚是我心甘情愿的,我最寝食不安的是君王不明白我的忠心,我最忧心如焚的是君王以为我被砍了脚会对他怀恨在心──如果君王为此而不安心,那我就万死莫赎了。 多么死心踏地的奴才啊!如此扭曲如此无以复加的受虐狂的内心独白,却被韩非当成了哀惋凄切、感天动地的忠心表白!天纵奇才的韩非,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奴才,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有才能的奴才。其才足以济恶,其辩足以饰非。 如果一个有思想家才能的人只为独夫民贼而思想,那么他就失去了思想和智慧的尊严。与韩非相比,庄子考虑自己太多,而韩非考虑自己太少。庄子的自私几乎不侵犯任何人的利益,他为自己的自私辩护的时候,也同是在为天下所有人的自私而辩护──而暴君正是要剥夺天下人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私,以满足他自己的最大限度的自私。韩非的无私,正成全和纵容暴君的自私;韩非的无私,严重侵犯和践踏了人权。庄子主张的“自私”,如果推及一切人,这种“自私”就是“人权”。韩非的“无私”,如果推及君王以外的一切人,这种“无私”就是“贱骨头”和“受虐狂”。受虐狂自愿放弃自由,虐待狂则强行剥夺他人的自由。 在奴才看来,君王虐待自己,就是要自己做他的奴隶;君王不虐待自己,就是不要自己做他的奴隶了。所以,被君王砍脚杀头,就是无上幸福、就是皇恩浩荡!商鞅向秦孝公献策,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车裂;吴起向楚悼王献策,楚悼王死后吴起被碎尸。韩非认为:和氏、商鞅、吴起为了向帝王献宝而付出重大代价是值得的。他把《韩非子》一书当作宝贝献给嬴政,一天重用也没有得到,被师出同门的李斯逼迫,服毒自杀于监狱之中。《韩非子》此后成为两千多年中国酷政的最高宝典,其卑鄙无耻、冷血无情,比世界政治学史上最为声名狼藉的马基亚维利的《君王论》,还要大大地有过之而无不及。 公元前548年,齐庄公因与大夫崔杼妻子私通而被崔杼杀害,史官记录“崔杼弑其君”;崔杼杀史官,史官的两个弟弟秉承兄业,又记之,亦被杀。最后一个弟弟亦记之,崔杼才被镇住。齐之史官三兄弟用生命的代价维护君主的权威,比和氏更加忠于主子。 中国古代为昏君死的英雄很多!屈原为昏庸的楚怀王而死,岳飞为昏愦邪恶宋高宗而死。专制统治越到后期,越喜欢扼杀有才能的奴隶。岳飞、袁崇焕就是例子。 扼杀人才,必然鼓励狗才。狗才有三个特点:吹牛拍马向上爬;卖友求官喜告密;造谣中伤压同行。专制者不知道谁是异见者,这就需要告密。告密者出卖了他人的隐私,知道对方隐私的,不是亲戚,就是朋友。连亲戚朋友都出卖的人,其道德堕落的程度可以想见。 专制的国度没有常态的道德,人与人的基本关系处于病态之中。在专制状态下,忠君是至高无上的道德。而君——独裁者,是窃取了公众权利总魔头。效忠这样的人作为最高价值观,难道不是病态吗?道德基本元素是诚信,也就是真实。在专制国度,媒体被控制,舆论被限制,没有独立的法律,没有独立的调查。专制者只允许世人看到孔雀开屏,绝不允许暴露孔雀开屏后 的臀部状态。没有真实,所有的道德只是伪道德。 专制者垄断了一切资源。想从专制者手中得到好处,只能用出卖良心交换。扭曲良知才可能青云直上,才可能赚得盆满钵满。笑贫不笑娼的利益取向很容易击败甘守清贫的道德取向,世风遂每况愈下。覆巢之下无完卵,不改变专制形态。 整个国度都不会有正常的道德,整个民族都不可能有健康的人格。 中国从来都是一个不自由的国度。中国自古以来,从来没喊过“要自由”的口号,到今天依旧如此。“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你还能自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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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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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9:46 am | |
| M 楚人和氏是个什么样的奴才啊!
和氏璧出现后,华夏文化由以正义为贵,转变为以和为贵。
于是,一切邪恶都被华夏文化包庇。中国远古自由真人性的文化被消灭,整个中国充塞奴隶文化。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不是,你看人家犹太教体系,一神论,其他的都是异教徒,没有任何包容性的宗教,才能成世界最大的宗教。
人类社会的特点就是,无容乃大,要保持自己的贞洁,绝不包容任何异端才能大。
中国两千年来“得和氏璧者得天下”,和氏璧就是代表了蜥蜴专制,所以贾宝玉也要“不要这个老什子了”。
中国人士人黎民,两千年来,敢于为别人争取权利,就是不敢为自己争取权利。这是奴隶的特征。
# 欺世盗名的“读经”运动——兼及“文化保守主义”
张远山
2004年以来,“文化保守主义”风头甚健,尤以蒋庆先生允称健将。他选编的《中华文化经典基础教育诵本》,号称“中华文化经典中的必读精华,中华文 化的宝藏尽在其中”。我不禁大为佩服:若非通读过全部中华文化经典,而且下过一番审思明辨的汰选功夫,谁敢断言“必读精华,尽在其中”?再细看所选书 目,我又深感惭愧:我酷爱的诸多经典竟然无一入选,莫非它们均属不必读的糟粕?
一 误人子弟的混淆视听
读完《〈中华文化经典基础教育诵本〉前言》,我就明白了“中华经典”只是挂出的羊头,卖的狗肉却是“儒家经典”。《前言》虽未明言,但编者毫不含 糊地把非儒家的一切中国经典都排斥在“中华文化经典”之外,也把非儒家的一切中国文化都排斥在“中华文化”之外。读经论者盗用“中华经典”的名义推销 “儒家经典”,又盗用“中华文化”的名义推销“儒家文化”,实为混淆视听的欺世盗名,其思路与主张“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董仲舒略无二致,其手段则 因偷偷摸摸而更为等而下之,缺乏其宗门先辈那种“事无不可对人言”的“浩然之气”(孟子)。庄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不料圣人已死,大盗依然 不止。 一一驳正读经论者盗用名器、混淆视听的蹩脚八股文太费笔墨,也不值得,姑且以《前言》为例(【儒家】均为笔者所加):
“本《诵本》所选是中华【儒家】文化经典中的必读精华。所谓中华【儒家】文化经典,是指中国历史上长期公认的体现【儒家】圣贤义理之学的诸【儒家】经典,即【儒家】六经、【儒家】四书、诸大儒代表作以及具有深远影响的选本;所谓【儒家】精华,是指诸【儒家】经典中最能体现【儒家】圣贤义理的【儒家】核心价值,即最能体现【儒家】常道【儒家】常理所蕴涵的【儒家】思想精髓;所谓必读,是指作为一个【儒家】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人必须了解的最基本的【儒家】经典内容,即不了解这些【儒家】经典内容就不能成为一个【儒家】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人。……本《诵本》加起来总共十五万字,在中华【儒家】文化浩如烟海的【儒家】经典中只是一个很少的数目,但这十五万字代表了中华【儒家】文化经典中的精华,记住了这十五万字,就记住了中华【儒家】文化经典中的【儒家】核心价值。……本《诵本》具有【儒家】道统上的传承性——按照中国【儒家】传统的看法,【儒家】圣贤是【儒家】文化之本,【儒家】文化由历代【儒家】圣贤创造。……本《诵本》是诵读中华【儒家】文化经典精华的系统教本,中华【儒家】文化的宝藏尽在其中矣!……对处于婴儿年龄段的儿童,因不会说话,须父母、长辈或保姆每天定时将本《诵本》读给婴儿听,或定时放本《诵本》CD朗读光盘给婴儿听,使婴儿从出生之日起就得到【儒家】经典的熏 习与护持。对处于幼儿年龄段的儿童,因开始学说话,父母、长辈或保姆须定时逐字逐句教幼儿看着本《诵本》诵读,让儿童一开始说话时说的就是【儒家】经 典的语言,一开始接触到文字时看到的就是【儒家】圣贤的文字。” (蒋庆《〈中华【儒家】文化经典基础教育诵本〉前言》,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倘若读经论者确已秉承儒门“诚”“敬”衣钵,就必须“举一反三”(孔子)地更正其全部文字,襟怀坦白地承认所欲推销的仅仅是“儒家经典”,旗帜鲜明 地直言所欲宣扬的仅仅是“儒家文化”。倘若希圣慕贤的读经论者业已抵达“闻一知十”(孔子)的境界,就必须归还盗用的名学公器,把“读经”主张更正为 “只读儒家之经,不读百家之经”。只有加上不可或缺的定语“儒家”,才能确保非儒家的墨子、庄子、公孙龙等先秦巨子,以及非儒家的鲁迅、胡适、丰子恺 等近代诸贤,依然属于“中华文化人”,而不至于不明不白地被剥夺国籍,成为流落异乡的文化盲流,赞成者和反对者也不至于被误导得离题万里。
若有人以“基督教经典”、“基督教文化”涵盖一切“西方经典”和“西方文化”,以“佛教经典”、“佛教文化”涵盖一切“印度经典”和“印度文化”, 闻者必笑其无知,然而读经论者公然盗用名学公器来剿灭儒门以外的全部“中华经典”和“中华文化”,却无人笑其无知,更无人洞悉其奸,被误导的人们反而 热烈争论起是否应该读经的伪命题来了。在尚未弄清读经论者的真正主张之前,就贸然加入是否应该“读经”的争论,不仅赞成者是在帮助读经论者欺世盗名, 甚至反对者也可能在帮助读经论者误人子弟。
奉劝读经论者在欺世惑众之前,先复习“必也正名”的儒门祖训,再重温董仲舒《春秋繁露》之“深察名号”章——至于背诵,我看就不必了。
二 偷梁换柱的儒学伪经
《中华文化经典基础教育诵本》共选编了二十部儒书,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十部儒“经”:1、《孝经》;2、《诗经》;3、《书经》;4、《礼记》;5、《易经》;6、《春秋经》;7、《论语》;8、《大学》;9、 《中庸》;10、《孟子》。
第二部分是十部儒“纬”:11、《春秋繁露》;12、《中说》;13、《通书》;14、《近思录》;15、《二程遗书》;16、《象山全集》;17、《朱子语 要》;18、《朱子全集》;19、《传习录》;20、《阳明全集》。
编者《前言》说:“所谓中华文化经典,是指中国历史上长期公认的体现圣贤义理之学的诸经典,即六经、四书、诸大儒代表作以及具有深远影响的选本。”
这里有不可不辨的偷梁换柱。众所周知,孔子前半生学而优欲仕,在鲁国不得志,于是周游列国到处求仕,最后惶惶如丧家之犬地返回鲁国“整理国故”, 不仕而教,编定《诗》、《书》、《易》、《礼》、《乐》、《春秋》六部教材——当时并不叫“经”,后世儒生欲自高门户,才奉为“六经”。此儒门“六经”加上宋儒朱熹选编的儒学“四书”,正好十部,可惜《乐》亡于秦火,因此只有“四书五经”,没有“四书六经”。为了调制“十全大补膏”,编者凑上了这部浅陋至极但为害甚烈的《孝经》。
编者公然以《孝经》顶替亡佚的《乐经》,不加解释地称为“六经”,使不求甚解者误以为这就是孔门“六经”。而且整部《诵本》都按时间顺序排列,惟 有这部《孝经》例外,越过“四书五经”,被置于《诵本》最前。这部“持外卡”补入的儒学伪经,甚至享受了唯一全文入选的最高待遇。古代经学家曾长期相信《孝经》为曾参所著,现代学界一般认为并非曾参亲撰,而是曾参学派的作品,成书时间约为汉初。可见即以时间而论,《孝经》也不配列于群“经”之首,而该列于最末。
编者为何一字不肯割舍地把儒学伪经《孝经》置于群“经”之首加以顶礼膜拜?因为这是编者宣扬的御用儒学的真正基石。中华皇权专制固然由秦始皇开启,然而能够创世界纪录地延续两千年之久而不变,皆拜此书之赐。汉承秦制,但为秦始皇开创的皇权专制加上了一个根本性的外包装,就是“以孝治天下”(《孝经·孝治》),所以汉代诸帝除汉高祖刘邦外,庙号中均有一个“孝”字。“汉文帝”、“汉武帝”均为省称,全称是“汉孝文帝”、“汉孝武帝”。《孝经》被汉代帝王列在孔子手定的“五经”和孔门弟子编定的《论语》之后,钦定为儒学第七经——实为儒学“正典”之外的第一伪经。
从此,曾参的“孝”替代孔子的“仁”,成了儒学的第一关键词。由“孝”推演出的“忠”,又替代了孟子由“仁”推演出的“义”。有真价值的先秦“仁 义儒学”,就这样堕落为毫无价值的“忠孝儒学”。汉代以后,《孝经》始终被历代帝王视为“皇冠上的宝石”,一再跻身唐代钦定的儒学“九经”和宋代钦定 的儒学“十三经”,唐玄宗甚至亲自捉刀为之做注。然而历代大儒深知这部被帝王视若珍宝的儒学伪经毫无价值,因此《孝经》成了“十三经”里注家最少、引 用率最低的儒经。国学大师吕思勉仅用“《孝经》一书,无甚精义”八字,就把它打发了。
这部宣扬“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的儒学伪经,其根本要义是: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爱亲者,不敢 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
这种既无尊严更无个性的谨小慎微的“孝子”,正是孔子痛恨的“乡愿”,孟子怒斥的“德之贼”。《孝经》不仅是不“必读”的儒学伪经,而且是根本不 “必读”的中华文化糟粕。
三 糟粕领衔的御用儒学
既然编者所选的十部“儒经”如此鱼目混珠,对儒学糟粕《孝经》珍若拱璧,那么编者所选的十部“儒纬”由儒学糟粕《春秋繁露》领其衔就毫不足怪了。
继曾参学派的《孝经》导致了儒学的乡愿化以后,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又导致了儒学的巫术化,而其主张“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则导致了儒学的御用化。从曾参到董仲舒,先秦儒学的发展方向被一劳永逸地彻底改变了:打着“孔孟之道”旗号的儒学,已经彻底丧失了“君子儒”的真精神,成了不折不扣的“小人儒”(孔子)。曾参和董仲舒不仅是先秦的“君子儒”劣变为秦以后的“小人儒”的儒门罪人,更是皇权专制在中国延续两千年之久的中华罪人。
当然,历代儒生中始终存在“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的“君子儒”,比如宋儒就开出“诚”、“敬”等新的关键词,试图使一再 劣变的儒学重新优化,然而在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理论支持下,中华皇权专制愈演愈烈,因此宋儒的卓绝努力和良苦用心终于未能有效扭转儒学乡愿化、巫术化、御用化的堕落趋势,连宋儒的新儒学也被再次御用化,朱熹选编的《四书》成了八股取士的钦定教科书。因此古典中国最终没能走上“巫术时代↗宗教时代↗哲学时代”的进步之路,而是走上了“哲学时代↘宗教时代↘巫术时代”的衰退之路。先秦时代与其他优秀民族不相上下、各擅胜场的中华文化,在御用儒学的主宰之下,两千年来日渐蒙昧,日趋衰退,至有今日。
读经论者爱说儒学属于中华文化之“正统”,更爱说儒学在中华教育史上最为“权威”,然而儒学的“正统”和“权威”地位,并非凭借精深学理、通过百 家争鸣才脱颖而出,而是投靠专制皇权、通过压制异端才独霸天下。倘若读经论者稍有儒门祖师所说的“知耻近乎勇”,这种以强权为后盾的“正统”和“权威”怎么还好意思提起?自从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进呈的“独尊儒术,罢黜百家”条陈以后,御用儒学确曾独霸中华思想的“正统”“权威”两千年,直到帝制灭亡,然而所有的“君子儒”无不以儒学的御用化为耻,羞言“正统”和“权威”,只有“小人儒”才会对使儒学“阔过”两千年的董仲舒顶礼膜拜,无限怀念那失去的好地狱。
两千年中国历史已经雄辩地证明,为专制辩护的御用儒学是中华古典文化的糟粕,而《孝经》是儒经中的糟粕,《春秋繁露》是儒纬中的糟粕,因此由这两 部糟粕中的糟粕领其衔的《中华文化经典基础教育诵本》根本不值一读,因为它丝毫没有改变董仲舒以后的御用儒学依附于权力的帮忙、帮闲、帮凶性质,更找 不到“日日新”的真儒精神,连最低限度的“与时俱进”也没做到。
看到蒋庆先生为《诵本》所做的广告:“不欲读者,也应购来沐浴焚化,权当烧纸烧,必有甚大法力。”我不禁大笑。看来董仲舒的巫术儒学,确实是一种 源远流长、法力无边的发愣功。若非董仲舒阴魂附体,实难想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竟会有人说出如此搞笑的胡话。本着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态度,我认为 这一发愣名言中,只有“焚化”二字最为可取。
“文化保守”原本无可厚非,每个民族都不可能没有“文化保守主义者”。生于古典中国日渐远去的现代,我也有难以释怀的“文化保守”情结。长期以来,我对鲁迅的主张“不读中国书”颇有腹诽,对胡适的鼓吹“全盘西化”更不赞同。
古典中国博大精深,不朽经典汗牛充栋。文化保守主义者理应保守本国文化之精华,而非保守本国文化之糟粕。倘若当代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都是学 识荒陋之辈,不辨香臭之徒,那么“文化保守主义”就会令中华文化蒙羞,甚至会使经历了漫长的文化浩劫后正在日渐康复的当代中国,重新走上衰退的老路。
2005年3月8-16日初稿 2005年3月18-22日定稿
(《书屋》2005年第7期) # 马克思的许多观点为什么在中国得到张扬,因为马克思在西方所看到的不平等的一面在中国的确是太普遍了,西方人不信马克思因为西方毕竟有尊重人类自然属性──平等性的法律背景和宗教背景,西方人相信通过法治可以实现平等而不是通过革命和人治的方式才可以实现平等。古代中国没有人的自然平等观念,若说有,也只有孟子的民为贵的思想家言论,而非政治家言论。因此,古代中国是既没有自然属性上的平等,也没有社会属性上的平等。革命成功后,中国强化了人的阶级不平等观念还是没有建立人的自然平等观念,以为了实现无产阶级的平等为名义,毫无顾及的践踏任何一个被扣上阶级敌人政治帽子的普通人的生命财产权成为合法。应该发现中国现今的不幸不是什么制度造成的而是中国人的劣根太强,而这劣根的根源就是 泱泱数万万人口竟然上下五千年历史没有创造出一个“人”的正确概念,这的确也是一个与文明古国极不相配的遗憾,拥有最发达思想体系的中国圣贤们竟然没有一个关于人的正确定义,可悲之至,可哀之至。古代中国人的概念是包括黎民百姓与皇族官僚,执政组织统治后,人的概念又出现了另外两种即人民与阶级敌人。古代中国人的思想过于复杂,一个简简单单的人总要戴上多种标签,又是大人又是老爷又是土地爷爷王母娘娘。久而久之,老百姓每个人都在认为自己不是人,而是学生是奴仆是听差的是小人;当官的每个人也认为自己不是人,而是老爷是大人是教师爷是士大夫。既然每个人都被定格了,自然也没有谁知道人还有不分种类而普遍拥有的权利,久而久之,正义也成为一种让中国人感到陌生的概念。 西方的政治让人很明显得以理解,国家象桌子,政府象桌布,总统内阁象茶具,政党是侍者,民众就是使用上述系统的宾客。在中国完全是另一副面孔。政府是老百姓的老板,政党是老板的爸爸,毫无疑问这个爸爸只有一个,老板的家就是国家。正是因为这种结构,爱政府所爱就是爱国,恨政府所恨更是爱国。西方人说人的权利来自于天赋,美国的总统每次就职几乎都要重申这一点。美国人真诚地说,感谢主;中国人流着眼泪说,感谢党。美国的无产阶级得到政府的福利时会认为这是他们的权利,到不是不领情,只是他们认为这是上帝给的。中国工人退休领取养老金被法律规定为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逢年过节领导都在电视上向贫困户送点救济款,然后记者一采访,老百姓就说“还是执政组织好”。 # 儒家的本质是儒奴。主子的奴役被称为“礼”,心甘情愿受奴役被称为“忠孝节义”。中国儒奴思想的标志有:一、顺从。孝作为伦理规范,它的要求是顺从,儿子顺从父亲,臣子顺从君主,妻子顺从丈夫……,整个社会被孝结构为一个阶梯型的顺从体;顺从的核心是个人顺从家庭,子女顺从父母。二、中庸。孔子把一个人逾越自己的地位,议论国政大事看成是最大的罪,儒家强调的是每个人都要安分守己,安于自己的身份,守住自己的那份职责就可以了,儒家认为“孝”的礼仪已经给每个人安顿好了位置,逾越这些位置就有罪,就不合礼法,即使你是出于好的动机。三、退避。退避是儒家道德观中的一个核心。儒家主张“邦有道”时,出来做事,用正直来要求自己;“邦无道”时退避,识时务者为“俊杰”。
经过儒家文化的熏染,顺从被誉为一种美德。按“孝道”,子民为父母官的利益应牺牲一切,而父母官可心安理得地享用,这导致了无官不贪。宣扬“孝道”是为了“不犯上”,上面说什么,大家照着说、照着做就是了。一切看主子脸色行事,甘为“革命的螺丝钉”;自己命贱如草,却对“小草”的命运甘之如饴。在家一切听从家长的安排,在外一切听从党的安排。结果,中国人的精神面貌被“磨练”得只剩下驯服的奴性,绝没有自信和自尊。
# 儒家给中国带了了什么?几天年的改朝换代的历史,一边是圣人教化,一边出暴君奴才太监。这一点我们当中还有许多人看不清或不敢承认,不愿承认。但日本有个叫福泽吉谕的人对儒家的见解入木三分。在日本明治维新的当儿,日本处在十字路口,是向就近中国学习,还是学西欧的?已对儒教颇有研究的福泽吉谕站出来指证了儒家的虚伪与没落,大力倡导日本脱亚入欧。事实证明福泽吉谕的主张“伟大、光荣、正确”。甲午一战,日本以一岛国击败涣涣清国。为此,日本人民感谢他,纪念他,把他的头像印在日元上。中国为什么就没有自己的福泽吉谕?因为久在庖鱼之市不闻其臭!
五千年来,在中国大地上,从来就没有人权。在帝王的眼里,老百姓是一种财富,同这片古老土地上的一切资源一样,谁抢到江山,就归谁所有。政府把人作为统治者的工具。合其意者,留;不合其意者,或诛或刑,无所不用其极。政府从来不把人作为目的,而只是把王朝作为目的,把王朝的江山之稳定作为目的。所有的人,都要为王朝而努力,而任劳任怨地、几十年如一日地劳作。王朝不是为实现人权而没置的,恰恰相反,人的生存和发展却要以王朝的旨意为座标、为方向、为目的。这种本末倒置的、非人的王朝体制存在多久,中国人民就会在这种罪恶的制度中垂死地挣扎并且以非人的存在苟延残喘多久。
黑格尔说:“在中国,只有皇帝一个人有自由,其它人一律没有自由,一切政令都出自皇帝,臣民都被看作处在幼稚的状态”。
穆勒指出:“一个中国官员和最卑微的农夫一样,都是专制主义的工具和奴隶。”
# 三千年有文字的历史记录了六千次的战争!全体臣民实际上都是被武装劫持的人质!纲常理论让这种对皇权臣服变的自然,仿佛与生俱来天经地义。在这种社会里,现代社会的一切人权思想甚至神权的存在,都构成了对皇权的挑战,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在西方一些不言自明东西,我们想一下都是杀头之罪。
按照成吉思汗的法令,杀个汉人只需赔头驴的价钱。鲁迅说:“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
面对专制者的淫威,平民和下级官员也只有顺从,而不敢有丝毫的质疑和违抗,更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了。中国人凡事能忍则忍、得过且过、做稳了奴隶就是幸运幸福;“在万恶的旧社会,吃的是猪狗食,穿的是破烂衣”。即使统治者不得人心,只要不是走投无路,很少人愿意通过有理有节的抗争打破现存秩序,中国老百姓只愿做沉默的羔羊。 奴隶们受惯了猪狗的待遇,逼急了造反,成功者便成了主子。鲁迅指出:辫子作为一种服从异族统治者的标志,一编近三百年;清代的皇帝下令不准妇女裹脚,却没有结果,小脚又裹了近三百年。革命后辫子剪掉了,深层文化却几乎未变。阿Q要么就甘心做奴隶,用“精神胜利法”平衡自己的心理,要么就想“革命”之后叫别人做自己的奴隶。
奴隶们的起义,其目的不是为了平等自由,而是为了当上奴隶主。新主子的残暴一点不亚于先前的主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儒家思想的统治,中国人永远不会有自由。人们不知道如何自由,只知道如何奴役。奴隶主的思维是:要想不被奴役,就得奴役别人。做为奴隶的大众会有什么好命呢?
中国历代王朝的交替依据“易姓革命”原理,被引证的史实是“马上得天下”、“枪杆子里出政权”。一些农民们狂喊什么“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几千年来一次次的农民起义的最终结局,不过是奴隶主与奴隶的对换而已。剩下的就是盼着新奴隶主能对他们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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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帖子数 : 247 注册日期 : 14-03-13
|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9:47 am | |
| 鲁迅说:“中国历来只有两个时代: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中国人大抵只有两种前途:解放了的人们“做稳了奴隶”;没有解放的人们“想做奴隶而不得”。一切抗争都只为获得奴隶的身份。
鲁迅说:“儿子跟老子讲话,还没开口就错了。”一开始就把人和人看成不平等,对君开口第一句是臣罪该万死,在这些关系中只要有了矛盾,就是臣子、儿子、妻子错了。
太平天国实行“万事爷哥朕作主”、“敬主方是真敬天”、“只有人错无天错,只有臣错无主错”那一套。权力者怎么作践百姓、怎么欺压百姓都是对,都是为了百姓好。如认为“6.4”大镇压是稳定的需要,是为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于是镇压就是老百姓应感恩戴德的大善举了。邹容在《革命军》中说:“中国人无历史,中国之二十四朝史,实一部大奴隶史。”
鲁迅在《老调子已经唱完》中说“中国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是用很多人的痛苦和鲜血换来的。无论中国人,外国人,凡是称赞中国文化的,都只是以主子自居的一部份。…所以他们愈赞美,我们中国将来的苦痛就愈深!”1925 年,鲁迅劝中国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当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对,现在则成了鲁迅的一大罪状。当代中国人对鲁迅的垢病,只能说明中国人的总体觉悟又退回到五四以前的愚昧状态中,真是可悲!
# 专制儒教在政治上的核心内容是一统[孔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庶人不议”、孟子“定于一”],包括思想一统、政治一统、生活方式一统,什么都要统管。“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荀子 致士》)。它把自由平等视为乱。
文革打倒孔子,只是打倒表面而已,儒教的核心“一统”丝毫未动。只是用新的一统代替旧的一统。这根本就是以儒打儒,打来打去还是儒,只是换了包装骗骗不懂行的而已;就象从前换皇帝,大家轮流做,奴役的实质没有变。
# 儒者弱智,道者狡智,墨者奇智,辩者大智。 儒者标榜仁义,贬低智慧,因为他们非常弱智。道者批判仁义,绝圣弃智,却 自称大智若愚,然而若愚之智并非大智,只是老奸巨滑的狡智。墨者非难儒、道两 家,无私无畏地神道设教,颇有惊天地泣鬼神的奇智。辩者跳出世俗政治的污秽樊 笼,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叩响真理之门,故有空谷足音的大智。在公孙龙的超绝智力 面前,所有先秦诸子的智力都显得相当平庸。因此,当墨、辩之智成为绝响之后, 中国文化从此就与真正的智慧永远绝缘──直到西方智慧进入中国以前,只有道家 的狡智和禅宗的冒牌智慧──弱智的儒家信徒无不对取代了良币的劣币心悦诚服。
由于真正的智慧在中国文化中的缺席,于是智力水平连普通几何题也解不出的 江湖骗子,就敢于自封智者。徐光启服膺西方文化,是从翻译欧几立德的《几何原 本》开始的;康熙皇帝敬畏西方文化,也是从解几何题开始的。我敢断言,凡是贬 低西方文化的人,都是读初中时解不出几何题的人。反过来也一样,凡是拜倒在西 方文明现有成就脚下,却对产生这些成就的原因一无所知的人,也是读初中时解不 出几何题的人。柏拉图学院门口之所以大书“不懂几何者免进”,就是为了预防弱 智者成为以“超级智者”唬人的江湖骗子。众所周知,中国自古至今都盛产这样的 江湖骗子。我认为,凡是会解几何题的人,就不会被禅宗式的江湖骗术蒙得晕头转 向。我敢说,惠能以及所有的禅宗大师,他们的智力都不足以解几何题。不会解几 何题并不可羞,因为他或许是个能够打破唯理主义的逻辑思维定势的艺术奇才(比 如庄子),但艺术家不该冒充哲学家──正如不懂诗的哲学家不该冒充艺术家。 # 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自己人当人,儒家“人”的概念是完全错误的。儒家的“人”就是等级制下的奴隶。猫眼看人的儒家信徒说“何谓人,晓礼仪廉耻忠孝仁义是谓人也,非如此乃禽兽也”。按照儒家的逻辑:只有懂得儒家的礼仪廉耻忠孝仁义,才能称为人,才享有人权。也就是说,不懂儒家或反对儒家都不是人,都不享有人权。可见,儒家就是要剥夺人们的人权,儒家谈人权是天下的笑话。 有人以为孔子的仁者爱人是爱所有的人,否。“仁者爱人”是个欺骗性的口号。其一,周代礼制的核心是亲亲而尊尊,孔子的理想是恢复周礼。因此,孔子的学说不可能将周代亲亲而尊尊的原则抛弃不用。其二,儒墨之争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爱有差等与爱无差等之争,如果孔子所说“泛爱众”是指“普遍仁爱”,那么墨子提出兼爱说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孔子“仁者爱人”的“人”,是指符合统治要求顺民;否则,就是禽兽了。你不听他的话,他就不“爱”你了,甚至连人都不算了,他可以动手杀你。杀了不算杀人,这和阶级斗争的“敌人该死,杀敌人不算杀人”几乎完全相同。 孔子说,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他把人和民分开来说。“人”就是君子贵族;而“小人”是广大的奴隶。左传.鲁昭公20年郑国发生奴隶起义,在萑苻劫杀了贵族,奴隶主贵族游吉派兵镇压,起义者全部被奴隶主杀死。孔子听说了这件事,拍手高兴地说:杀得好!然后是一通治国宽猛的妙论,这就是所谓的爱。 孔子因为齐国不重用他,派子贡游说列国,使得齐国吴国遭受灭国的灾难,死了百万人。这也叫仁者爱人?庄子上记载了奴隶起义领袖柳下跖(即盗跖),痛斥孔某人是一个巧伪人,是“盗丘”。 樊迟请学种田,孔子说:我不如老农,请学种菜,孔子说不如种菜的。樊迟刚出去,他就骂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也,焉用稼。 樊迟想学农,被孔子认为是没出息的小人。然后发了一通治民的大道理。试问:四方之民襁负其子来了,不耕田吃什么?“焉用稼”怎能说出口?孔子一年6万斗小米俸禄,不用种田,可老百姓呢?孔子要等樊迟出去后才大骂,这和那些背后损害别人的奸徒有什么区别?孔子从来就是鄙夷普通老百姓的,以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怎么能说是爱人呢? 儒家仁学系统中的“人”,只是复杂的宗法人伦网络节点上的角色集——为臣为父为夫等等,而不是独立的个人。人不过是社会关系伦常中的一个动辄得咎的可悲的符号而已。 在儒家“修齐治平”的公式中,个人是始点而不是最终目的;他不属于自己,故不可能为自己的权利而辩护。儒家提倡“吾日三省吾身”,反省的主要是人际而非个人,目的是通过履行自己对他人的责任而达到社会和谐。儒家的政治原则是安定,而非个人的权益。儒家强调个人的言行都必须符合等级礼仪。所以,中国人习惯于一个等级化的人际关系。 “仁者,人也”,实则“二人”也、关系也;离开人伦关系的对象,就没有“人”。孙隆基先生认为“二”与“人”才构成人,“一”只是半人,“一”构不成人。离开了另外的“一”半,人就撑不起来,立不起来,就东裂西倒,无所依附。孔子坦承“克己复礼为仁”。由无数这样长不大的“人”组成的民族就是“未断奶的民族”。孙隆基先生看出了“个人”在中国文化中的缺失,换言之,中国文化没有养育出“个人”。对“个人”构成压抑和杀伤。 新儒家梁漱溟反复指出:“中国没有个人观念”,并称之为中国文化的最大之偏失。张东荪也认为:“在中国思想上,所有传统的态度是不承认个体的独立性”。 # 拒说林贤治先生也已经意识到鲁迅先生对于体制的建构作用认识之不足,以林先生身上的民间诗人气质,他的内心不会果真这么认同一个建构意义上的胡适,推测而已。针对学界不少人批评鲁迅建构不足的说法,林先生曾说在一个奴性深重的民族,鲁迅先生本人就是最大的立。大致说法如此,我感到这种说法十分深刻。 陈愚先生曾说:鲁迅的建设性,我想主要是建设“个人”,我自己的经历让我感觉到一个人读不读鲁迅是完全不同的,鲁迅几乎可以说是给人一种新的勇气和眼光。钱理群先生就曾经说,在文革后期,大批知识分子就是通过阅读鲁迅而走向思想解放的。人是需要通过阅读鲁迅这样的文化大师走向自我解放,固步自封与解放无缘。回顾几代知识人被奴役的历史,就会觉得,这个民族太需要鲁迅这样独立个性的人了。由知识分子在历次运动和经常化的思想改造中,都经历过真诚地或被迫地自我否定的精神历程。也就是说,这些自由知识分子丧失了知识分子何以成为知识分子自觉的独立思考批判的特质。让人不解的是,有些自由知识分子还是心甘情愿接受“精神改造”而成为“驯服工具”的,特别是那些接受过五四洗礼,意然也随波逐流,丧失了独立思考的勇气。不能不让人深思和痛惜。就目前的环境而言,还没有形成纯粹意义的知识分子的生存环境,自由知识分子追求思维的的彻底性、精神的纯洁性、价值的纯粹性,追求鲁迅那种特立行品质的路子还刚刚开始。在反思胡风集团冤案的原因时,曾卓说:“胡风本质上是个诗人,也是一个天才的理论家,有很了不起的艺术敏感性。同时,他对党、对共产主义忠心耿耿。但是,他不像鲁迅对中国社会和历史了解得那样深刻。只有诗人的***,又不懂政治、不懂权术,情绪上对某些人过于偏爱。这样,不必要地得罪了一些人。”植芳说“胡风这个人有忠君思想,像晁错一样,认为皇帝是好的,只是小人多,想清君侧,这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他写三十万言,实际上和过去传统的上万言书差不多。应该从中国的文化传统来看这段历史。再说,我们的朋友中有的文艺思想也很左的,不能容人。”谢韬说:“我摆脱对***的崇拜,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总相信***弄清真相后会改正的,实际上他从不会想到纠正他干的事,哪怕错了也不会纠正的。我们这种宗教徒一样的虔诚,是历史形成的。”徐放说:“过去我们对党一直忠诚的,也很崇拜的,现在的人也许不理解,我们其实那时的思想结构就是陈旧的。即使在狱中,对抽象的党,总是无限信任的,而且总是认为是宗派在整人。真正的反思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开始。我们每个人包括受摧残的,都应该认认真真地反思,我们身上有没有左的东西,没有奴性吗?在中国,我们这些人,和很多人一起,构成了愚昧和奴性的基础。” 如果多一些鲁迅式的清醒就好了,鲁迅的意义在此显现了出来。受迫害、被摧残的人坦然承认自己也受了左的病毒影响,并痛苦地承认,自己构成了愚昧和奴性的基础。而那些真正中毒很深的人,却总是拒不承认身上中毒,总是把自己说成一贯健康。(刘兴雨)现在的知识人对鲁迅的精神意义,总是缺乏深远的认识。在一个奴性深重的国度,怎样批判自己身上的奴性,确实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一些过分聪明的知识人,出于对鲁迅的反感,甚至批判鲁迅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认为人性不是零部件,可以随便改,随便换。自然任何人也没有权力改造人性,不管他姓鲁,还是姓胡,但是当那种恶劣的人性劣根损害了别人的权力的时候,他又无法自我反省,这样的人性必须要改造,这同样是一种权力。现在的知识界,远远没有到抛开一切仅仅依靠自我实现精神独立的时机,有一个漫长的过程。重提鲁迅,意义深远。“鲁迅以及以后的知识分子们展示自己的痛苦、虚无、绝望,使人不得不去正视、思考历史与现实并重估其价值,这就是启蒙”。陈愚给启蒙下了一个好的定义,启蒙并不象一些半吊子虚无主义者嘲笑的那样虚妄,它是力求成为个体的知识人的自觉追求。摩罗和余杰带给九十年代青年的影响是很大的,他们给窒闷的文化空气,开了一个小窗。虽然窗子里仍然还有蚊子苍蝇和臭虫,但是毕竟有了一丝新鲜的空气。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我渴望看到类似的文章,特别是青年人的文章。几年来我陆续地接触了许多知识分子,他们是钱理群、王晓明、林贤治、谢有顺、朱大可、汪晖、李慎之、任不寐、槟榔、老酷、王晓华、吴洪森、老村、王开岭、张晓波、羽戈、陈愚、南朵、王怡、陈永苗、周实、梁卫星、范美忠、朴素、崇拜摩罗……这些都曾在我身处困境时,给了我战胜困难的精神启示,正是通过阅读他们的作品尝试和他们精神上的沟通,我开始渐渐摆脱精神奴役,并且最终毅然走出体制。回想以前,我物质贫穷精神暗弱,而现在不会了。 鲁迅先生的意义主要还是个体意义上的,他至少建构了独异的自己,也就是说他建构的是自己的灵魂。邓晓芒先生也曾经说道:鲁迅启蒙的价值并不在于唤起了多少民众,而在于他用唤起民众的方式造就了他自己。所谓的“民族魂”并不意味着整个民族从此就有了“魂”,而在于一个无魂的民族毕竟产生出了一个伟大的灵魂。我们其实只要研究一个文革,或一个鲁迅,研究透了,整个中国古往今来的精神现象都在里面了,甚至整个人类的精神现象也都在里面了。硬要鲜活的鲁迅和什么体制的建构挂钩,那只是现代学者的良好愿望。钱理群一语道破:“鲁迅是体制外的、批判的立场,胡适是体制内的、补台的”。鲁迅与胡适,两个性格,两种人格,一个处于刀锋之上,一个在刀锋两侧来回徘徊刀锋之上的,体念的是水深火热明灭分明,刀锋两侧的,感受的是乍暖乍寒。(今日清泉)两人的自小的生活环境和个人性格不同,以后所受教育背景也不同。鲁迅从小受苦,经历了封建大家庭的败落,见识人间冷暖很多,肯定要烙下相对孤僻敏感狭僻的特点,不太容易相信,对于人性有更多关注,对于制度政治什么的关注要少。而胡基本上是大户人家,富裕正统生活,决定了他看问题更冷静,理性比较大气点。一个叫很东风的网友说,鲁迅从某种程度来说,是一只牛氓,对于我们这个病重的国家来说,我们需要这样的牛氓。事实上,无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需要这样的牛氓,在整个民族的层次上,进行一种深刻的自省与自我批判。如果非要比较的话,我认为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存在着太多的问题,并非简单的改良就可以改变这个国家的面貌时候,鲁迅也许是我们更为需要的,虽然他并不能改变我们的现实——又有谁可以呢?但是他至少可以让我们保持清醒,尽管这种清醒比迷糊更为痛苦。中国的未来在于国民的觉醒,在于全体国民的觉醒,如果把希望寄托在革命上,也是较为渺茫的,是的,旧的是极为不好的,是希望将它改变,但是我们又能提供怎样的世界来替代它呢?胡适所倾注的民主宪政从何而来呢?靠国家政权推动改革,固然不错,但是靠一个奴性深重的国民来实现吗?在这个意义上,鲁迅是胡适的前提,鲁迅是药胡适是饭的观点,很有一些道理。 实际上鲁迅这个名字,是与反抗相联系的。鲁迅先生的意义是在与各种势力的对峙中显示自己的,倘若他连对手都消失了,那还有什么意义?鲁迅先生作为历史的中间物,在而不属于两个社会,自啮其身,抉心自食,他要成全的是个独一无二的个体,这样一个独异的个体,当然与体制等任何桎梏自由的屏障无关。鲁迅与精神有关,苦痛像一张无形的网,笼罩着鲁迅的生命历程,如影随形,处处可见。它曾使鲁迅孤独、寂寞、失落、忧伤、愤懑、彷徨、战斗…… 每《野草》,便觉得阴森森如入古道,可以感受心灵苦闷的煎熬黯淡的情绪和痛苦的情愫,特别中年以后,一种价值和意义的失落,伴随着巨大的虚无感席卷而来,他的肉体和心一起在其间挣扎,并说:“我自己,是什么也不怕的,生命是我自己的东西,所以我不妨大步走去,向着我自以为可以走去的路;即使前面是深渊、荆棘、峡谷、火坑,都由我自己负责。”因为生命是自己的,又全由自己负责,所以不惜以自己为实验,解剖自己,连同肉体和灵魂,一并展示给人看,无论是高尚的、还是已经被扭曲了的。这解剖的刀就是他自己手中那犀利的笔。他用这枝笔描绘出了那些在残酷的压榨下变了形的肉体和灵魂,并且想借助它为彷徨中的灵魂指出一条生的道路,他将自己的这种愿望赋予在《野草》中。“盖世界大文,无不能言人生之闷机┅┅所谓闷机,即人生之诚理是已。”“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存在的迷茫,肉体的价值,一并集中起来。灵魂的拯救何以可能呢?鲁迅后来说:“我常觉得‘黑暗和虚无’乃是‘实有’。”而当“黑暗和虚无”成为“实有”时,人作为生命存在的肉体已经不再对灵魂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吸引力。所以,在人睡到不知道时候的时候,影,这个灵魂的另一种反应形式就会来向肉体告别,但是影是彷徨的,影说:“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我不如在黑暗里沉没。”鲁迅深刻地体会出灵魂的无措,却又只能彷徨于明和暗之间,任它向自己告别,留下仅有的黑暗和虚空。渴望重新估定一切价值,包括灵魂存在的价值,而对那有如僵尸一样死然而又仿佛仍然存活的地面报之所讥讽和憎恶:“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他认为这地面是假借了精神来充作自己肉身的装饰,但当地火退却之后便冷却僵硬。而他又渴望在火热的***之后,能够从这僵硬的地面上成长出另一批新的野草来,它们会拥有更顽强的生命力,因为它们战胜了作为肉身的地面,而成长为一种精神过。( 金瑞锋《鲁迅《野草》之深层意蕴探寻》)客的形象是鲁迅对先前探索的一个总结,他处处体现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因为苦恼疑惑对肉体的拯救,所以过客已经不会再去肓目地珍惜肉体,他的脚走破了,孩子给他布包扎,但是他已经学会忍耐肉体的苦痛,倘带在身上,即便是这样轻薄的一片,他也会觉得太重,因为不肓目地珍惜肉体,就少了对肉体拯救后的苦闷和彷徨,可以在脚已走破时继续不停地走,“向野地里踉跄地闯进去”。他太清楚肉体对外面的需求是无止尽的,所以必须完成对肉体的复仇,于是先前见过的野百合,野蔷薇在脑中化为了坟——这肉体死却后的归宿。在过客的身上,鲁迅还赋予了他突破的精神。老翁知道前面是坟,但坟的后面是什么?他不知道,连见过坟地并在坟里欣赏过野百合和野蔷薇的孩子也不知道,并且他们不会走过去,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了,而过客虽然也不知道,但是他依然要走,他想知道坟后面是什么。然而至于那后面到底存在些什么,却并不重要的,鲁迅的意愿在于走过这一片坟地!从死却的肉体上践踏过去的路才是灵魂的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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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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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9:48 am | |
| 林先生认为在一种大国家小社会的环境中,知识分子应该站在社会说话。进了体制,毫无例外的只会增强国家的力量。我十分赞同这种观点,事实上当知识分子真正走进了体制以后,只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积蓄力量,积极融入,不断按照官场潜规则,便于掌握权力,一旦掌握权力以后,又时时想着巩固权力,那种所谓“体制内”的力量在推动改革的说法,我总觉得这是十足的中国逻辑,必须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掌握权力,但进入专制政治体制里的人,又如何保证自己不受官僚体制的磨损呢?二,默不作声,明哲保身。 孙郁先生在《鲁迅与胡适的两种选择》一文中认为,胡适不能说是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但他却不能像鲁迅那样走向黑暗的深谷,与陈腐的权贵彻底决裂。胡适的独立意志的表达方式,常常是利用现政权的缝隙,或者说利用已有的社会机体,进行渐进的变革。在通往真理的路上,要有尼采、叔本华、鲁迅、萨特,但也需要黑格尔、歌德、高尔基、胡适这样的人。这是一种文化的生态。当黑暗过于强大时,铲除黑暗的人,身上不免拖着黑暗的余影。中国知识界的悲哀在于,这一黑暗的余影太长了。所以,无论是鲁迅的反抗,还是胡适的挣扎,都是个未完成的精神表达式。抵抗奴役的路,对他们而言,只意味着刚刚开始。中国的现代进程中,这两类人,都是非健全的。但在这里,能真正提供精神自由和反奴役意志资源的,也许只有鲁迅。在灵魂的深与思想的深上,鲁迅是一座高峰。他矗立在那儿,提示着人们去注意新的主奴关系的生成。如果说中国的知识界缺少什么,我们与鲁迅的距离有多长,那么所欠缺的就有多长。德国的亨利希·曼说:“一个向统治阶层靠拢的知识分子是在背叛精神。”作为一个具有清洁精神的人来说,独立于这个世界,恪守心灵的圣地,是难能可贵的。知识分子所以是知识分子,乃是具有一种属于自我独立不倚的价值世界。它以在野的声音,向权贵世界发出逆俗的声音。高远东先生将鲁迅精神比做“药”,把胡适思想看成“饭”,正是很好的注释。在鲁迅消失了的地方,胡适便凸现出他的意义。但悲哀的是在我们这个国度,鲁迅的话题竟是长恒的,一个病态的民族,胡适的自由之梦,常常没有鲁迅式的绝望之声,更具有广泛性。邓晓芒先生指出,中国自古以来没有自由知识分子,而“五四”知识分子则除鲁迅外还没有人意识到这个问题。 要有人像鲁迅那样意识到自己与自由知识分子的人格差距,并努力克服自己身上的缺陷乃至“劣根性”,中国知识分子就有希望。
鲁迅是那种对于“人权”、“宪政”、“法治”这些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石如此隔膜的人吗?他老先生在一次次的招牌虽换货色依旧的制度的更换中,看到了什么?是人的陈旧观念的根深蒂固。他毅然要做的是思想领域里的启蒙工作,于是就有人说:“谁有资格改造国民性”。是的,鲁迅是没有象胡适那样口口声声宣扬什么“人权”、“宪政”、“法治”,但他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实行“人权”、“宪政”、“法治”。中国最缺少的就是鲁迅这种敢于拼命捍卫“人权”、“宪政”、“法治”的精神战士,不缺少胡适这样大谈“人权”、“宪政”、“法治”的学院知识分子。 冉云飞先生说多读胡适可以改善人性的话,那么我则认为多读鲁迅则可以捍卫人性。 作者于2005-1-22 11:24:39 安徽界首 yuzhongda@sohu.com # 某期读者上有一报道: 一日本女记者去非洲某部落采访。酋长盛情接待,开着吉普车带她参观了他的领地、几百头猪、五十多个女人、八十多个孩子。采访结束要离开时,酋长把翻译拉到一边叽哩咕噜一通,还不时用手比划比划,最后气愤地走了。女记者不知所以,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酋长想用三头猪换她做老婆,看翻译不同意又加到五头。 我相信,不仅酋长,包括他的臣民都认为,传统文化是多么地与众不同而不能让它绝种。其实他们也说不清祖宗遗留下来的东西有哪些内容,在哪些方面比其他外来东西优越--因为他们没见过外来的东西或虽见过而不知所以或虽见过却因一种莫名其妙的原因而不愿接受,他们只一致认为不能丢。 你告诉他应该民主自由,他会翻下白眼反问: “民主自由了又能干吗?” “能让你们富裕。” “富裕又能干吗?” “富裕能让你们幸福。” “我认为我现在已经很幸福了,你滚吧!” #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诸子百家,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上古圣人老子和鬼谷子哪个的能力学识不远超孔老二百倍? 鬼谷子门下的奇人异事英雄豪杰更是辈出! 这不是黑儒家孔老二,而是还原孔老二本来面目,剥掉儒家的画皮!
孔老二儒家才是传统文化的灭绝者!
楼主没有黑道家,楼主支持拥护道家,拥护老子,拥护原版马王堆《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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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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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9:49 am | |
| @ 惟有儒教鼓励女人自杀 儒家的《礼记.曲礼下》篇云:“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又云:“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礼纪.婚仪》篇云:“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 这121人的数量也成了历代后宫妃嫔的常数,当然宫女的数量是没节制的。 周代不仅规定了天子、诸侯、大夫妻妾的数目,而且规定了同房的时间和顺序。那时,人们喜欢以天体、阴阳、历数来决定事情的顺序,连后妃和帝王贵族同房的顺序也依照月的阴晴圆缺来决定。月亮每月从初一到十五会逐渐满盈,而后十五天则逐渐变缺,根据这个规律,从初一到十五,是由地位较低的女子开始进到地位较高的,而从十六到三十,是由地位较高的逐渐安排到地位较低的。 具体情况是:一日到九日,八十一御妇,每夜轮九人;十日到十二日,二十七世妇,每夜轮九人;十三日轮九嫔;十四日轮三夫人;十五日,皇后。十六日,皇后;十七日,三夫人;十八日,九嫔;十九日到二十一日,二十七世妇,每夜轮九人;二十二日到三十日,八十一御妻,每夜轮九人。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诸侯共有九个妻子,其中除一位夫人外,另外还分为甲、乙、丙、丁四组侧室。每天晚上除了由夫人陪伴外,另由两个侧室相伴。通常的情况是,50岁以下的侧室才有和主君共寝的权利,因为还有怀孕的能力;50岁以上就不可和主君共寝了。夫人(正室)则不受年龄的限制,可一直和丈夫相处,同进同退。 大夫有一妻二妾,以三日为一轮;而士族只能有一妻一妾。妻、妾有严格区别,一般情况下,妻子可从晚上一直伴丈夫至次晨,而妾必须在深夜时分等主君睡着后即行离去。 古人出于“天人合一”的观念,把土地和女性连在一起,把性和季节联系起来。譬如:把少女有性需求称“怀春”,把性交称“春风一度”。古人提倡野合,认为在野外性交,可得天地之气而有益健康,同时有利于谷物生长。 孔丘的父亲,曾做过鲁国陬邑的邑宰(相当于县长),他娶了个姓施的老婆,生了九个女孩,就是没男孩。孔纥唯恐断子绝孙,又娶了个小老婆,不久生了一个男孩。不过,好景不长,这个男孩得病成了瘸子。孔纥急得要死,到了六十多岁的时候,又和一个15岁的叫颜征的女人胡混,二人野合于尼山之上,生了个儿子,取名叫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的意思。后人评述说,如果不是野合而得天地之气,很难生大圣大贤。 孔子也有小老婆。孔子使宰予使于楚。…宰予对曰:自臣侍从夫子以来,窃见其言不离道,动不违仁,贵义尚德,清素好俭,仕而有禄不以为积,不合则去,退无吝心。妻不服彩,妾不衣帛,车器不雕,马不食粟,道行则乐其治,不行则乐其身,此所以为夫子也。 顾准说:“春秋时代,诸侯聘妻,女方就以娣(小姨子和夫人的女儿)陪嫁,这些女的是当然的小老婆。西方史讽刺路易十五有情妇;不过路易十五有情妇却没有3宫6院72妃。” 极端地轻贱妇女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汉代人写《忠经》,宣扬“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事二夫”。儒家重忠孝,强调为国尽忠、为长辈尽孝,这就奠定了国家和长辈绝对权力。绝对权力必然***。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干道成男,坤道成女”。孔子提出:“女子小人难养也”。在中国,女又为奴,所以孔子把女子小人相提并论。小人即当时的奴隶用劳动养活了世界,可孔子居然说这些小人真难养活和对付。还有比这更无耻的言论吗? 中国女人为什么要自称为“奴”呢?原来中国人“心甘情愿”喜欢奴隶制,我现在为奴,但“30年的媳妇熬成婆”,30年后我就是主婆了。难怪中国人生了小孩子后,听到的恭喜却是:“你又升了一级”!一个等级制、奴隶性根深蒂固的民族,是无法真正理解自由平等的,因为他心中根本就没有这些概念。儒家的奴隶“孝”道怎能转化为民主文化? 中国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种极度没有人性、极度残忍无情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同床共枕的人儿、带进了手足之情中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这实在是对人性莫大的嘲讽。光从制度含义来讲,姬妾制度连阿拉伯国家的“四妻制”都不如。这是“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幽默。 《礼记》云:“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妾的身份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那就是说,假如小儿女们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妾的本意是女奴隶,《尚书》有云:“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意思是牛马发情逃跑了,男女奴隶私奔了,都不必去追。其中“妾”指女奴隶,“臣”指男奴隶。因此娶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三媒六聘,“八台大轿抬进门”,拜堂成亲。而妾一般是买来的身分微贱的女子,一般从侧门抬进去,也没什么热闹的场面。至于妻和妾生的子女,就更有区别了,礼教中最讲究的是嫡庶,即“立嫡不立庶、立长不立幼”——正妻生的为嫡子,妾生的则称庶子,除非正妻或逐或死,妾被扶正,否则做妾的很难有翻身余地的。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其根本理由是:一则紊乱了上下不移的等级关系,二则破坏了宗法嫡庶次序。妻是嫡,而以妾为妻是以庶代嫡,违背了礼教等级。“是可忍,孰不可忍?”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两口子要一齐服刑一年半,服完了刑照样得离异。这样的法律下,做姬妾的已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儒家经典《礼纪.郊特性》篇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中国古代男女从来没有平等过,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则必须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夫死要守节;丈夫可以随意休妻,但是妻子无权提出离婚。 中国女人稍有不对就可被休,有所谓“七出”:一、无子。二、淫益。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仪礼)。但女人若不满意丈夫,可就没有提出“休夫”的权利。有些朝代的皇帝死后,还要妃嫔殉葬。正史孝行传对殉夫而死的未亡人,也大加表扬!女人不过是男人的财产罢了。 凌虐妇女,从天子至庶人,弥不有之,盖妇女居于底层之底层,被视为器物、家畜,生杀予夺,无复人气;尤为可叹者,社会熟视无睹,甚至赞扬此类野蛮行为。 吴起杀妻以求将,人或以为不然,然吴终因此而得将印;吴起是儒家,他以兵机见魏文侯,是儒冠儒服,而且以爱兵如子而着称。吴起后来死在楚国,死在楚悼王发丧的仪式上。当时,因改革而失落,埋恨已久的宗室大臣把他团团围住。他死到临头,还玩兵法,竟厉声大喊,我倒要叫你们看看我是怎样用兵。说罢,往楚王的尸体上一趴,乱箭穿身,楚王也稀巴烂。楚国法律,凡是用兵器伤及王尸者都是死罪。所有参加围攻吴起的人,几乎都被满门抄斩(《吕氏春秋?贵卒》、《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刘备有妻子如衣服之语,为刘安杀妻以其肉奉之而赐金,却被小说家描绘为仁德之君。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三国志卷六?裴松之注引典论》:(袁绍妻)刘氏性酷妒,绍死,僵尸未殡,宠妾五人,刘尽杀之。…(刘子袁)尚又为尽杀死者之家。 曹植的妻子为了讨丈夫欢心,她穿了一件漂亮的华服,在曹植面前转着圈子,不料被曹操看到。由于曹操严禁家人穿绫罗绸缎,加上曹操正对曹植一肚子不满,一声令下,一位爱美的女性便命赴黄泉。 魏文帝曹丕即位第三年,颁布了一项《禁妇人与政诏》,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君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曹丕太过分了,剥夺妇女参政之权倒也罢了,缘何还要将“乱之本”这顶凶恶的帽子送给她们戴呢?曹丕干脆用一杯毒酒把妻子甄氏杀了。 十六国之一的前凉王张天锡,有宠妾阎氏和薛氏。有一天张天锡重病卧床,自觉性命不长,对二宠妾说:“你们将何以报我?我死后,二人岂可再为他人妻!”二妾回答说:“你若不避讳谈死,妾请求殉死,供洒扫地下,誓无他志。”到张天锡病危时,二妾都自刎而死。后来,张天锡的病却好了。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还有南朝梁时有个叫杜嶷的人,纳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妾。有一天这个女子收到妾父的来信,正读信时杜嶷回家,妾羞以家事告杜嶷,把信吞了下去。杜嶷怀疑是情书,命令剖腹取信,信取出时,妾气尚未断。杜嶷看完后,知妾被冤枉,可是妾已经死了。 严武稚年椎杀父妾,无人责之,反由此成名。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九严武传:武字季鹰,幼豪爽。挺之独厚其妾英。武始八岁,怪而问其母,母语之故。武奋然以铁锥就英寝,碎其首。左右惊白挺之曰:郎戏杀英。武辞曰: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儿故杀之,非戏也。父奇之,曰:真严挺之子(这段文字约占严武传全文1/4,足见儒家如欧阳修者,对这类非人道之行为不仅不加谴责,且持赞赏之态度)! 虐杀婢女的事在包括唐代在内的封建社会实在太多了。虽然法律规定杀奴婢是犯法的,但与杀良民量刑却不一样,只是“杖一百”或“徒一年”,不需抵命。至于一些权贵豪门,法约束不了他们,就更视婢女的生命如草芥。例如骁卫将军张直方生性暴戾,对奴婢稍有过失就杀。房孺复妻崔氏一夕就杖杀侍女两人,埋于雪中。韦皋做了高官后,将岳丈家当年对自己无礼的婢仆全部杖杀,投入蜀江。 唐代开始的缠足文化,令变为小脚的女人只能是性工具了,历代文人除了给小脚命名为:香莲、金莲、纤莲、莲趾等,还形成了审美原则:小、瘦、尖、弯、香、软、正。鉴赏等级:神、妙、仙、珍、清、艳、凡七品,之外,更分出了南北的不同审美:“北喜垂钩,南爱翘。由此我们便知道中国女人成为掌上“珍品”之后,就只有被品味着吃掉了。更可怕的是小脚脱离身体,竟成为贡品。明代的张献忠为祭神,砍了无数女人的双脚,堆成两座金莲峰,由于峰顶要放最小的脚,他只好把身边的宠妾的脚砍下来放了上去。可以想象没有了双脚的女人命运,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一有战乱便自杀保节,成了传统女性的人生追求。 中国古代没有爱情。“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白乐天的哀叹,是为中国妇女的痛苦而发。白居易“江州司马青衫湿”,尤为后人称道。 白居易在《追欢偶作》中道:“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即:“我家里养的家妓,每过三年多,我就嫌她们老丑了,又换一批年轻的进来,十年间换了三次。”舒芜痛斥道:“他买了一批十五六岁的女孩来当家妓,才玩三年,人家也才十八九岁,就嫌人家老了丑了,当废品处理掉,再买进一批新鲜货,一而再,再而三,还公然写进诗句,公然以此自炫。说得这样得意、这样自夸,贱视女人到什么程度,恬不知耻到什么程度!” 家妓不仅是主人的玩物,也可供客人娱乐,如侍酒,甚至在主人支使下供客人作枕席之欢。如白居易在裴侍中府中夜宴,就有“九烛台前十二妾,主人留醉任欢娱”之句。元、白二人交情很深,有时还交换妓女,相互狎玩,如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就曾让元稹把杭州歌妓商玲邀往越州,狎玩了一个多月才归还。这种状况当然决不仅限于“元、白”。关盼盼为白居易写诗相逼,不得不为其亡夫张建封绝食殉死。 孔子说:“男女授受不亲”,导致了寡妇因手臂被男人碰而自砍手臂。五代王凝妻李氏,只因为被亡夫之外的男子拉了一下手臂,便仰天长恸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于是以斧自断其臂,为欧阳修大加赞许。 有人问朱熹寡妇因为无力维生,饿死怎么办?朱熹回答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把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导致了多少人间悲剧!明清以降,礼教炎威日炽,正史及各地的府州县志,无不专列“烈女”一卷,但大多数人却连名字也未留下,只有一个“××氏”而已。前为夫姓,后为父姓,表明她们只是作为夫权和父权的所有物而存在的。 汉民族有女性自杀殉夫的传统,娥皇、女英因夫死后投江。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明代苏州昆山有一个叫李惠的妇女,19岁时夫亡,也没有生育。她留在夫家决心守节,有人劝她:“没有儿子,老了靠谁?”她说:“丈夫是天,天只有一个。夫死无子,是我的命不好,你们不要用这些脏话来污我的耳朵!”为了“明志”,她几次想自杀,都被家人救下。洪武十年时,丈夫的哥哥犯法被捕,她也受株连入狱。有人又劝她说:“如果你改嫁,离开夫家,这事就与你无干了,你就可免罪了,否则,将死在狱中。”李惠怒气冲冲地说:“我不会因为危难而抛弃礼义,只要能守节,就是死一万次也在所不辞。”她的行为深受官府赏识,明太祖还下诏旌表了她。 有的女子只是许聘于人,并未过门,夫死,也终身守节,或以身殉夫。如据《开封府志》记载,明代开封府杞县有一个女子郑京姐,10岁时许聘给王念祖,不久,王病死。当时年仅十一二岁的郑京姐力请父母让她归于王家。去王家后,穿上自备的哀服,先拜天地,再拜王氏父母,再拜父母,一如婚仪。礼毕,来到念祖灵柩前哭奠、守灵。5天后,送葬的日期到了,她换上吉服,在柩旁自缢身死。 到了清代“男尊女卑”已达到了一种迷信的地步,甚至认为只要军队中有女人就注定要打败仗。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颁布了禁令,严禁外国妇女来华,其后世代相传。道光年间这种情况更变本加厉,《东华续录》记载,道光十年(1830年),军机大臣上书奏请“藩妇不准来省居住,夷商不准坐轿进馆”。当时的两广总督卢坤在《防范夷人章程八条》中明确规定:“夷人偷运枪炮,及私带藩妇梢人等至省,应责成行商一体稽查也”。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1918年,中国有一个女人死了丈夫,她试用了九种不同的方法自杀,磨难了98天才成功死去。死后她的神主牌被供奉在祠堂上让人膜拜。政府、民间宗法势力都对践行这些儒家教条的行为都加以引导和鼓励。依照“褒扬条例”,凡妇女至少在30岁到50岁之间不再嫁人或为亡夫或未婚夫而自杀或因遇强暴不从致死或羞忿自尽者,都会受到政府褒奖。 佛教、回教、基督教都反对自杀,惟有我们这个民族鼓励女人自杀,真是野蛮啊!野蛮来自于儒家教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及其信徒。 妇女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女子无才便是德”!有才便是无德了。但这个说法用在男人身上却截然相反了。男人要越有才便越有德。这是什么逻辑呢?说穿了,只是用来辖制妇女,压迫妇女罢了。女子有了才,不服男人管辖了,那可怎么办? 受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的女孩子都热衷于傍大款,当二奶,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西方女性追求人格独立,是不能忍受这种事情的。 690年武则天改唐国号为周。其实,俄罗斯也有2个女沙皇,她们是沙皇的老婆,还是德国人,她们当皇帝都没改国号。英国被诺曼人征服后,国王的姓换了好多次,也没有改国名。日本的国名也没有怎么变。中国每次改国号都死千千万万的人。为什中国人对国家的名字老改来改去呢? 原因是“正名”,为了名正言顺,才改名。因为皇帝有规则,异姓[包括女儿]不得封王,更不能当皇帝。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国名也改了。武则天是这么干的,武则天死前却取消帝号和国号,承认改国号错了。老毛改国号也是错的,他为什么要改呢?是为了当太祖,让人民顶礼膜拜,满足其邪恶之心。 爱改国号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继承权的高度排他性。中国文化就是重男轻女,女儿没有继承权,更不用说女婿、外甥有什么继承权了。在西方、日本,女儿都可以当国王或皇帝,英国经常有女婿当国王,惟独中国例外,真是够特殊的。 中国目前的农村,仍然流行“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是没继承权的,为此引发打官司。女人出嫁,户口很快迁走了;要是招女婿,户口很难迁进来,而且女婿往往是受社会歧视的对象。这表明中国人对异姓的歧视是根深蒂固的。 儒家将忠孝繁殖后代的价值提升到荒唐的地步,而且这个“后代”也仅指男性而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对男系血统的重视在全世界第一的,达到了恐怖的程度。 从对待女性等弱势群体的态度上来看,中国文化中的“礼仪”与西方文化的礼仪相比,那是猴子的礼仪与人的礼仪的区别。中国的礼仪只是猴子的礼仪:有吃的东西要先给大王吃,有母猴子先给大王泡,小猴子要对大猴子恭恭敬敬,不然就要挨揍;大猴子要对猴王恭恭敬敬,不然就要挨揍;母猴子要对公猴子恭恭敬敬,不然也要挨揍;这就是猴子的礼仪。 在湖北红安红四方面军的故都七里坪看到的标语尽是:溺杀女婴是种犯罪行为,严禁B超查性别。今天,重男轻女在农村比任何时代都突出,山东招远市的赵玉令杀死了回国探亲的博士女儿和博士女婿,原因是女儿不肯承担傻子弟弟买卖婚姻所需要巨大开销。 荒谬的人的定义 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自己人当人,儒家“人”的概念是完全错误的。儒家的“人”就是等级制下的奴隶。猫眼看人的儒家信徒说“何谓人,晓礼仪廉耻忠孝仁义是谓人也,非如此乃禽兽也”。按照儒家的逻辑:只有懂得儒家的礼仪廉耻忠孝仁义,才能称为人,才享有人权。也就是说,不懂儒家或反对儒家都不是人,都不享有人权。可见,儒家就是要剥夺人们的人权,儒家谈人权是天下的笑话。 有人以为孔子的仁者爱人是爱所有的人,否。“仁者爱人”是个欺骗性的口号。其一,周代礼制的核心是亲亲而尊尊,孔子的理想是恢复周礼。因此,孔子的学说不可能将周代亲亲而尊尊的原则抛弃不用。其二,儒墨之争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爱有差等与爱无差等之争,如果孔子所说“泛爱众”是指“普遍仁爱”,那么墨子提出兼爱说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孔子“仁者爱人”的“人”,是指符合统治要求顺民;否则,就是禽兽了。你不听他的话,他就不“爱”你了,甚至连人都不算了,他可以动手杀你。杀了不算杀人,这和阶级斗争的“敌人该死,杀敌人不算杀人”几乎完全相同。 孔子说,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他把人和民分开来说。“人”就是君子贵族;而“小人”是广大的奴隶。左传.鲁昭公20年郑国发生奴隶起义,在萑苻劫杀了贵族,奴隶主贵族游吉派兵镇压,起义者全部被奴隶主杀死。孔子听说了这件事,拍手高兴地说:杀得好!然后是一通治国宽猛的妙论,这就是所谓的爱。 孔子因为齐国不重用他,派子贡游说列国,使得齐国吴国遭受灭国的灾难,死了百万人。这也叫仁者爱人?奴隶起义领袖柳下跖(盗跖),痛斥孔某人是一个巧伪人,是“盗丘”。 樊迟请学种田,孔子说:我不如老农,请学种菜,孔子说不如种菜的。樊迟刚出去,他就骂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也,焉用稼。 樊迟想学农,被孔子认为是没出息的小人。然后发了一通治民的大道理。试问:四方之民襁负其子来了,不耕田吃什么?“焉用稼”怎能说出口?孔子一年6万斗小米俸禄,不用种田,可老百姓呢?孔子要等樊迟出去后才大骂,这和那些背后损害别人的奸徒有什么区别?孔子从来就是鄙夷普通老百姓的,以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怎么能说是爱人呢?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儒家仁学系统中的“人”,只是复杂的宗法人伦网络节点上的角色集——为臣为父为夫等等,而不是独立的个人。人不过是社会关系伦常中的一个动辄得咎的可悲的符号而已。 “仁者,人也”,实则“二人”也、关系也;离开人伦关系的对象,就没有“人”。孙隆基先生认为“二”与“人”才构成人,“一”只是半人,“一”构不成人。离开了另外的“一”半,人就撑不起来,立不起来,就东裂西倒,无所依附。孔子坦承“克己复礼为仁”。由无数这样长不大的“人”组成的民族就是“未断奶的民族”。孙隆基先生看出了“个人”在中国文化中的缺失,换言之,中国文化没有养育出“个人”。对“个人”构成压抑和杀伤。 在儒家“修齐治平”的公式中,个人是始点而不是最终目的;他不属于自己,故不可能为自己的权利而辩护。儒家提倡“吾日三省吾身”,反省的主要是人际而非个人,目的是通过履行自己对他人的责任而达到社会和谐。儒家的政治原则是安定,而非个人的权益。儒家强调个人的言行都必须符合等级礼仪。所以,中国人习惯于一个等级化的人际关系。 新儒家梁漱溟反复指出:“中国没有个人观念”,并称之为中国文化的最大之偏失。张东荪也认为:“在中国思想上,所有传统的态度是不承认个体的独立性”。 4.精神恐怖——辱骂与围剿 儒生的使命是“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他们企图以“德”影响、规劝权力者,使之推行“周公之治”。由于要切入权力运作领域,儒家对任何其它思想都以一种惟我独尊的态度一力排斥。孟子就把异端之说喻为“洪水猛兽”,这种独尊的姿态与后来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是一致的,便是以道德主义先确定自己的优势地位,再从道德上斥骂其它思想。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让咱们看看儒经在念什么咒。诗经.相鼠( 风) 〈原诗〉 〈今译〉 相鼠有皮, 瞧瞧老鼠还有皮, 人而无仪, 你作为人却没有仪表。 人而无仪, 为人而毫无仪表, 不死何为。 不死还有什么意思。 相鼠有齿, 瞧瞧老鼠还有齿, 人而无止。 你作为人却没有好行为。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人而无止, 为人而无好行为, 不死何俟。 不死还等何时。 相鼠有体, 瞧瞧老鼠还有肢体, 人而无礼。 你作为人却不礼节。 人而无礼, 为人而不讲礼节, 胡不遄死? 为什么还不快死? 违反儒教心目中的仪、止、礼,等等标准,就是“禽兽”,就要死、死、死云云。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论语.宪问》)。 翻译:原壤伸长两腿坐在地上等孔子。孔子[认为伸长两腿坐就是违背了“礼”]骂道:“你小时作为弟弟不懂得谦让,长大了也不讲礼,老不死的,一个害人虫。”骂完就用棍子打他的小腿。 “老不死”!骂得很下流!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他骂做俑的工人断子绝孙,这是婆妇们最恶毒的骂人。有真才实学的人是不骂人的,愚昧无知的人才骂人。没有知识同别人辩论,就只好耍无赖破口大骂。这是儒家2000多年赃臭的传家宝。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5.君权扼杀人权 偏爱扼杀兼爱 法国思想家孟德思鸠指出:“在中国的全部历史中,连一点标志自由精神的痕迹都找不到,人们只能见到奴役的壮举”。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伊索那样为自由而死的英雄,有的是为不自由而死的“英雄”。 孟子为战国时邹人,父母为墨门中人。孟母为儿子前途,曾三次搬家以便上好学校。孟轲就学墨门,却不思进取,最后转投儒家。 他对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为我说”、墨翟的“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兼爱”说,深恶痛绝。他痛斥杨朱“为我”的实质是无君,否定君权;痛斥墨翟“兼爱”的实质即无父,否定父权。孟子破口大骂杨、墨“无君无父,是禽兽也”。 一副“若自由宁愿死”的态度。头上一定要有个天子管着,没这个天子,那还叫什么世道!按孟子的逻辑:无君是禽兽,我等追求人权之辈今日全沦为禽兽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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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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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朱派主张个人主义。为我学说的核心是“贵生”,珍惜生命,“重己”,自尊自重,反对别人对自己的侵夺,也反对侵夺别人。“为我”学说极一时之盛,以至“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孟子》)。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杨子为什么敢于公开宣传“为我”、“重己”的主张呢?区区一毛在他的心目中真的比自己身前身后的名誉还重要吗?《列子.杨朱篇》中有一段假托孟孙阳与禽子问答阐述杨子“一毛论”的话:孟孙阳说:“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让别人摸一摸自己的肌肤就能获得万金,禽子的回答是“为之”。孟孙阳又问:“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从你身上取下一节肢体,就把一个国家给你承包,你干不干呢?“禽子默然有间”。是得好好想一想,若因这一“失节”弄丢了小命,那国家对自己又有什么意义呢? 孟孙阳总结道:“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多么深刻的见解呀!一个人不过是人类的一分子,就不“贵生”而轻之乎?如被活活饿死的幼女李思怡、活活被打死的孙志刚……。当一个人分明无罪却又遭受苦难时,任何有正义感的人都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自己受到了威胁。杨朱在2千多年前就看到了这种威胁,认识到了轻视“一毛”的必然后果。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中国许多大人物因为意识不到这种威胁,或随波逐流,或为王前驱,或落井下石,“先天子之忧而忧”、“毁”人不倦。到头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直至死无葬身之地。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古今中外的暴君无不是软硬兼施耍尽各种花样或威逼或利诱,要人民“毫不利己”地无代价献出他们的“自私自利”权,以满足自己一姓的最大私欲。面对这样的天下,杨子公开高举“为我”的旗帜,明却地指出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不可转让的、不损害他人的“自私自利”权。大声疾呼“为我”、“重己”,不要把自己这一毛***给以天下主子自居的君主。由此观之,杨子的“为我”“一毛”论实在是君主专制的天敌。在君主及其儒奴们的长期的围剿下,“一毛”论没有容身之地。大音稀声,这就是杨子二千多年来失音的原因吧。 一毛何可拔,天赋此人权。 代代非杨子,愁看帝祚延。 党治国先生说:“杨朱是中国古代彻底的人权思想家。他的‘人人不损一毫’表现了中国古代彻底的人权思想。人人不‘利天下’更加是一种了不起的卓识。因为所有专制统治者无不打着‘利天下’的旗号,拿着‘利天下’的救世方案欺世盗名,对天下实行独裁统治。……其结果无不是祸害天下,陷天下于洪水猛兽。正因为排斥了杨朱的思想,中国才有世界史上最漫长的皇权专制统治”(《江婴诗百首.江诗党评.诗魂》党治国)。 墨翟派主张同视天下、兼爱众人、不分亲疏。梅贻宝以“墨子是大公无私,舍己为人,只当称颂,怎可批评?说墨子兼爱即是无父,无父即是禽兽,不言而喻的墨子即是禽兽了!这实在不像讨论学术的口气,世间亦断没有这样的论理。”梁启超在《墨子学案》中云:“说兼爱便是无父,因此兼爱便成了禽兽,这种论理学,不知从那里得来。” 孟子为了排挤墨家,破口大骂墨子无父。按儒家的说法师徒如父子,孟子背叛墨家就是背叛父母的行为。真正无父无母的应该是孟轲,禽兽不如是他,而不是墨子。 春秋中文社区http://bbs.cqzg.cn 墨子热心救世,步行千里止楚攻宋,留下千古佳话。孟轲明知“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却血口喷人,骂墨子“是禽兽也”。儒家以不耕而食为君子、以学稼为小人,生活起居都要乘舆代步、从者众多的大排场;比起“赴火蹈刃,死不旋踵”的墨家来,儒家只会加重人民的负担。墨家过的是“短褐之衣,藜霍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的苦行生活。他们比儒家高尚的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就没落了。真可谓: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墨家的没落是中华文化的悲哀。 儒家始终坚持的“爱有差等”、“爱莫大于爱亲”原则,主张“事亲为大”、“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孔子强调即便在“其父攘羊”的情况下,孝子为了尊亲,也必须“父子相隐”而说谎。结果“入则孝”否定了“泛爱众”。 《孟子》中有多处记载:舜为孝顺父母,而置天下人民于不顾。舜的父亲杀了人,身为天子的舜反而帮父亲逃跑和藏匿;象多次谋害舜未遂,舜反而将弟弟象“封之有庳”做诸侯。舜对于其它的仇人一点都不手软。孟子特别赞扬舜是“尽事亲之道”的“人伦之至”的典范,黑白颠倒;他主张“父子间不责善”,不讲天理良心、不讲公平正义。孟子认为若为了“徧爱人”而放弃“急亲贤”,就会沦为“无父之禽兽”。孟子为了凸显“事亲第一”的否定了“博爱”这一理想 孔孟儒学把特殊性血缘亲情凌驾于普遍的博爱理想之上,无论在任何时代,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视角看,都是伦理的病态。讲“仁爱”的儒学一直成为专制的帮凶并不是因为歪嘴和尚念歪了经,而是因为孔孟之经本身就是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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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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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9:51 am | |
| xianzhen
帖子 2540 註冊 2013-5-22 用戶註冊天數 353 發表於 2013-7-30 11:57
墨家的兼爱博爱也是错误的。 后文是转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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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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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anzhen
帖子 2540 註冊 2013-5-22 用戶註冊天數 353 發表於 2013-7-30 12:00
5.君权扼杀人权 偏爱扼杀兼爱 法国思想家孟德思鸠指出:“在中国的全部历史中,连一点标志自由精神的痕迹都找不到,人们只能见到奴役的壮举”。中国的历史上没有伊索那样为自由而死的英雄,有的是为不自由而死的“英雄”。 孟子为战国时邹人,父母为墨门中人。孟母为儿子前途,曾三次搬家以便上好学校。孟轲就学墨门,却不思进取,最后转投儒家。 他对杨朱的“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为我说”、墨翟的“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兼爱”说,深恶痛绝。他痛斥杨朱“为我”的实质是无君,否定君权;痛斥墨翟“兼爱”的实质即无父,否定父权。孟子破口大骂杨、墨“无君无父,是禽兽也”。 一副“若自由宁愿死”的态度。头上一定要有个天子管着,没这个天子,那还叫什么世道!按孟子的逻辑:无君是禽兽,我等追求人权之辈今日全沦为禽兽矣!
--------------------- 人家外国人是“不自由,毋宁死”, 中国人确是“若自由宁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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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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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9:53 am | |
| xianzhen
帖子 2540 註冊 2013-5-22 用戶註冊天數 353 發表於 2013-7-30 13:36
1215年英国贵族以天赋权利[natural rights]名义发动全民大起义,迫使英王签署了《大宪章》[Magna Carta]。这份堪称世界史上第一份“人权宣言”的文件,规定了许多对于臣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保障,认定他们享有的天赋权利独立于英王的意志之外,英王不得随意监禁或放逐他们。 自由大宪章(1215) 受命于天的英格兰国王兼领爱尔兰宗主,诺曼底与阿奎丹公爵、安茹伯爵约翰,谨向大主教,主教,住持,伯爵,男爵,法官,森林官,执行吏,典狱官,差人,及其管家吏与忠顺的人民致候。 由于可敬的神父们,坎特伯里大主教,英格兰大教长兼圣罗马教会红衣主教斯提芬;杜伯林大主教亨利……暨培姆布卢克大司仪伯爵威廉;索斯伯利伯爵威廉……等贵族,及其他忠顺臣民谏议,使余等知道,为了余等自身以及余等之先人与后代灵魂的安全,同时也为了圣教会的昌盛和王国的兴隆,上帝的意旨使余等承认下列诸端,并昭告全国: (1)首先,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坚决应许上帝,根据本宪章,英国教会当享有自由,其权利将不受干扰,其自由将不受侵犯。关于英格兰教会所视为最重要与最必需之自由选举,在余等与诸男爵发生不睦之前曾自动地或按照己意用特许状所颁赐者,——同时经余等请得教王英诺森三世所同意者——余等及余等之世代子孙当永以善意遵守。此外,余等及余等之子孙后代,同时亦以下面附列之各项自由给予余等王国内一切自由人民,并允许严行遵守,永矢勿渝。 THE MAGNA CARTA Preamble: John, by the grace of God, king of England, lord of Ireland, duke of Normandy and Aquitaine, and count of Anjou, to the archbishop, bishops,abbots, earls, barons, justiciaries, foresters, sheriffs, stewards,servants, and to all his bailiffs and liege subjects, greetings. Know that,
http://www.xianzheng.com/lxda/de ... D=19&className=立宪文本&typecat=外国立宪档案馆 从上面的英文John, by the grace of God, king of England看:God被翻译为了天。可见,我们用“天”来表示西方人说的神。因此,神赋平等绝对正确! 美国人喊天赋人权也是为了争取人权.《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开头说:“在人类历史事件的进程中,当一个民族有必要解除其与另一民族相连结的政治桎梏,并按照自然法和上帝的意旨在世界列强中取得独立与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真诚与尊重,要求他们必须将不得已而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被造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他们若干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他们中间建立了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独立宣言》承认有一位造物主,所有的人都是被他创造的。人的自由、价值和尊严,是上帝赋予给每一个人的,因此,任何政府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人的自由,践踏人的尊严。相反,当人的这些权利受到威胁时,人们可以起而反抗,改变政府。 有些人听到上帝就不舒服,尽管上帝从来没有、也不屑于坑害他们;也许上帝的爱和真理使他们感到恐惧。北京最具学术性的商务印书馆,在刊行美国《独立宣言》时,竟将造物主加上引号,将上帝译成神明,将“人人被造平等(All men are create dequal)”译成“人人生而平等”。当权者绝不愿意让中国人知道自己是在“被上帝所造”时享有平等的。 有人说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特地在“神”之前以“自然”一语修饰,以表明他们所说的“神”与“自然”等价。《美国独立宣言》的通行中译本的译者显然不了解其起草者的自然神论信仰,将“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 批驳:这简直是胡说八道.如果人们说"我的书",能推出"书"与"我"等价吗?是因为你狂妄自大,自认为比上帝伟大,你根本否认神! 在希伯来语中,造物者专指上帝. 独立宣言用英语,其造物主也是指的上帝. 你不要以己度人,你不相信神,就以为1776年的美国人不信神.你完全错了
美国的国歌《星条旗永不落》是因作者在1812美英战争之初,看到国旗在英军的进攻下,依然高高飘扬而心潮澎湃,触景生情,一气呵成的。1931年美国国会定其为国歌.
搜索遍大陆的网占,没有美国国歌的全文翻译,而且把信仰上帝的话全部删掉.下面是美国大使馆网的翻译. 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infousa/AmReader/GB/p99.htm 哦,你可看见,透过一线曙光, 我们在暮色将尽还自豪为之欢呼的旗帜, 是它的阔条明星经过艰险的战斗, 依然迎风飘扬在我军碉堡上。 炸弹在空中轰鸣,火箭闪着红光, 一整夜都成为我们国旗依然存在的见证, 哦,那星条旗是否还飘扬在 自由的国土,勇士的家乡! ……… 哦,当自由的人站在可爱的家乡, 面对战争的创伤, 愿星条旗也像这样长久飘扬, 愿上帝拯救这片土地, 赐予和平和胜利。 赞美那创建和保存我们国家的…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 我们一定能战胜。 我们座右铭是:“信奉上帝”! 星条旗在胜利飘扬, 飘扬在自由的国土,勇士的家乡!
西方政治制度的根基是基督教。如果你参加过美国的教会活动,你就会明白美国之所以能够实行民主,决非偶然。教会中的重大决策,莫不是透过民主程序制订的。教会所属的每一个团契,其人事、经费、活动,亦皆是透过民主程序决定。一切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组织严密,规章详尽,有条不紊。
美国教会既发达,而美国的宪法精神又以圣经为蓝本,政治制度与教会行政制度,几乎近似得像双生子。可以说,美国实行民主制度是顺理成章,理所当然的。美国人从小在教会受训练,走进政府以后,把教会所学习的运用在国会即可。
# 你不用骂别人,有真本事,你就指出孔子的哪句话合乎当代的人权思想,又有哪些话是反人权思想,各占多大的比重. 人权的思想,杨朱早都能说出来,孔丘就说不出来吗?儒教把杨朱学说灭的一干二净,现在仅仅能看到别人引述的杨朱的话了。儒教是天子第一号反人权!
既然你们说儒家有丰富的人权思想.首先要把人权弄清楚.连人权都没有搞清楚,就胡言乱语一通,那不是愚昧无知的表现吗?
# 近代民主诞生于新教国家
1539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一世(1516-1556年在位)以镇压再洗礼派为由,在尼德兰(现在的荷兰)强化专制统治,查理在位期间有5万以上的尼德兰人被以异端罪处死。
1566年,尼德兰暴发了以破坏圣像为前兆的人民起义,开始了长达40年的反抗专制压迫的民主革命。1572年,荷兰省议会就宣布天主教徒和加尔文教徒享有同等的权利,实行宗教宽容政策。荷兰为各色人等提供避难所而闻名。大批商人、银行家和工人因逃避战争破坏而移居荷兰;在别的国家受迫害的犹太人、知识分子、胡格诺教徒,在这里都受欢迎。1575年创办了欧洲第一所新教大学——莱登大学。1609年,西班牙承认尼德兰独立(明朝万历皇帝派遣大批宦官充任矿监税使)。尼德兰以加尔文宗为国教,成了当时各国新教徒的避难所。
在以新教为国教的国家,天主教的作家与信众对世俗政府发出强有力的抗议,并声称社团保留有变更政权的权力。例如苏勒(Suarez)说天主教人民对于新教国王没有无限制服从的义务。执政者权力来自主权人民的许可。这种代行的权力,只有一种条件下才可保持,即执政者必须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这就意味着限制国王的权力,而这点恰恰是宪政的核心。在另一方面,新教徒为了新教的利益,也强调主权在民的理论。因为他们是多数,由于他们与国王有相同的信仰,强调主权在民将使国王的巨大权力赋有正当性。这是一种情况。
善救济;保护老人、儿童,提高妇女的地位;禁止酷刑,严禁株连无辜;作战不能伤及平民,也不能杀害或虐待战俘;消除古代遗留下来的奴隶制残余等。
当代美国大哲罗尔斯(John Rawls)在其《政治自由主义》中便承认,宗教改革后产生的宗教宽容思想,正是近代西方所珍惜的思想自由及信仰自由的起源;而宗教多元的局面又带来社会文化其它方面的多元化。因此,他同意近代西方的自由民主是源自宗教改革。
人类能有今天的自由,与耶稣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无数坚强的殉道士用他们的血肉之驱,与皇权抗争、与专政抗争、与兽性抗争,他们是人类自由史上闪光的勇士。
# 上帝是平等之源
上帝按照它的形象造人的说法为人奠立了极高的地位,极大地提升了人的主体性,使人意识到自己的尊严和平等,这种意识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心理基础。亨廷顿认为:基督教之所以有利于民主的产生和巩固,是因为它强调人的尊严。
基督教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建立起所有的人一律平等的观念。基督教的平等观念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上帝照他的形象造人,人人都有神的形象、都有神性(虽因犯罪而失去),故人是生而平等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切平等观念的基石。无论你是谁,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都要为自己行为负完全责任。在世界末日的大审判中,人人都一样的受审,一样的定罪,一样的受刑——地狱的永刑——绝无例外。若要灵魂得救,得到永生,也得自己认罪悔改,接受耶稣的救恩,没有例外。延伸到属世法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便理所当然。
圣经教导我们,人与人之间应当是平等的关系。“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21:24)。这段教导的精义是要求人们要限制报复的程度,保持对等原则,报复不能超过原罪行造成的伤害。大约在公元前1750年的巴比伦“汉摩拉比法典”里也有这样的记载,“一个人如果毁掉别人的眼,则应以毁掉他自己的眼为惩罚”。
上帝颁布律法,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有限的报复来约束无休止的杀戮,是对没有反抗能力的弱者的保护,这正是体现了上帝的大爱。除“以命还命”的罪外,都可用赎价去替代。“子不必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
相比之下,中国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连座制则是多么惨无人道! 圣经中亚当对夏娃说:“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就是说,你是我宝中的宝,妻子是丈夫的心肝。这是人类第一对夫妻神爱的关系。所以,在西方才产生女士优先的概念,才有自己的老婆单独出去老公连忙给闭孕套的举动。
《圣经》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民数记27:8)。“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寡妇说:若他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歌林多前书7:8)。
夏罗蒂.勃朗特1836年曾把自己的诗歌邮寄给当时的英国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请他指教。这位大诗人回信说: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说她没有文学的才能。可夏罗蒂.勃朗特并未灰心丧气,终于在十年后完成出版了《简爱》,成为世界名著。书中的简爱对罗切斯特说:“我们终将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中国皇帝刘邦却有这样的诗:“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我若不是妇人生,天下妇人都杀尽。” 在中国,女人被缠脚一千多年。东方国家尤其是中国的女人被缠脚1千多年,女人象贼一样被男人防着,在礼记里都是男人优先,这被称为大男子主义。
中国男人视女人为玩物、为衣服的根本原因是中国人不信独一无二的真神,没有人人皆是上帝的儿女的思想,也就没有平等观念。
圣经中上帝尊重妇女的教导,比起儒家倡导的妇女从一而终、女人只能守寡、男人却能三妻四妾的婚姻奴役,不知文明多少倍!
第二,基督教使平等具有了超验的意义。只有跳出世俗的框子,从超验的视角出发,才能意识到人是独立自为的个体,是向上帝负责而不是向他人负责,才不那么功利狭隘。只有在人之外设定一个超越的他者,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权利才能确定起来。这个他者既然是与人有别的,不是上帝又是什么呢?
你站在海边,海是无风三尺浪,一点都不平。要是你站在高山上看海呢,你会觉得海平如镜。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面对高山,小小的三尺浪可以忽略不计。当我们共同面对上帝的时候,我们只能是同一个层次的存在。还能分得出谁高谁低呢?在基督教看来,在主内,在神面前,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他们互称兄弟或姊妹。这是平等的真正起源。
人的平等不是建立在人的权柄上,而是建立在神的权柄上。在基督教看来,神的胸怀对所有的人敞开,基督是最大的平等主义者,而且是握有权柄的平等主义者,无论是异邦人、奴隶,还是麻疯病人、妓女,上帝对他们一视同仁,都接纳他们成为主的信徒,信徒之间是平等的,都在神的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绝不因性别、种族、疆界而有所不同。从而导致了后来种族、妇女、奴隶的全面解放。
基督教每一座乡村教堂的基本格局、基本功能、崇拜礼仪和崇拜对象,都同王公贵族甚至皇帝宫内的教堂完全一样。
普通的基督徒,也是同王公贵族处于同等地位的。罗马君士坦丁大帝接受了基督教,并参加崇拜仪式。有一次,他的随员发现有一位讨饭的也和大帝一起崇拜,就认为高贵的皇帝不应该和低贱的人在一起。君士坦丁回答说,在上帝面前人与人没有贵贱之分。
一个下等阶层的基督徒,完全可因其信仰虔诚而得到比堕落腐化的王公贵族更高的尊敬。反之,神职人员、王公贵族甚至皇帝本人,都被视为带有原罪的人,在宗教方面是无法趾高气扬或享受特权的。著名的卡诺莎城堡事件就是一个明证。
反观中国儒家文化区,等级辈份的思想根深蒂固。一个80岁的老头由于辈份的原因要称呼一个三岁小孩为爷或为叔。在儒家的土壤里,怎么会有平等?
第三,基督教的平等不仅是信仰上的平等,还是权利的平等,这种平等具有法律意义。这里的法律主要指神的法律,是一种神权保障。神权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上帝所拥有的绝对统治权,二是人所拥有的平等的社会权利。人人平等的平等权利在基督教社会转变成为一种新的法权,这种法权所依靠的不再是古代的罗马法,而是神法。
希腊罗马时代的自然法确定了法的超越性,显然具有准宗教神权的意义。在自然法之下,人的平等权利达到了最大化,西塞罗等罗马法学家们视奴隶与公民具有同等的权利,这一点显然接近基督教所建立的那种人人平等的神权思想。
基督里的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尤其在基督教国家,已化入文化深层,无论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都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尽管职位不同,但人格一律平等。
大体来说,受基督教影响越深的国家,越能将平等观念落实到每个层面;从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夫妻之间的人格平等;到学校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乃至社会上民间企业的老板与雇员;政府官吏百姓之间绝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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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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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级之分;就连国家元首也毫无特权。大家同为上帝儿女,虽然职位与责任不同,彼此皆须互相尊重,人格绝对平等。
天主教则有七层等级[比中国的等级少多了],平信徒见过教皇要行跪拜礼,没有参与圣工的资格,妇女不能在弥撒中担任服事,连诗班都由男性(童音代女声)担任,平信徒连向上帝祈祷的资格都没有,要向神甫告解。
回教中的教士们,说话如同圣旨,谁敢唐突?“魔鬼诗篇”作者对回教语涉不敬,立即受到追杀的指令。报载大马的回教法即将提到国会,如获通过,即将实行,其中触犯盗窃脱教等罪,将受到截肢断腿的惩罚,读来令人胆裂。回教的多妻制,妇女不但在今生,连将来在天上,都得不到平等的权利,处女甚至被当作奖品。
凡无神的社会,处处等级森严、特权林立。无神的社会,由于大家把那个至高无上的人当成崇拜对象,也就没有平等的立足之地。当否认上帝的时候,就否认了生命的价值和尊严,不可避免地要沦落到动物界血腥专制的境地。
离开上帝这个绝对的参照,没有对神的体认和感念,就不会有平等。如果以自我为主轴,眼中所见无一不是贫富悬殊的等级秩序;那么人要求上进,只是把现世的名利作为追求的终极价值。象孔子那样,视当官为君子成圣之途,视种地为小人堕落之门。
道家主张齐物,人与万物等量齐观,又未免过分贬低人的地位了,人人认同自然,与万物同生死,共呼吸,人有何价值?当然就会被不仁者“以万物为刍狗”了。正好为暴君准备了奴役的张本。
至于佛,先说众生平等,把人与禽兽同列,是践踏人性。继又主张众生在六道中轮回。造孽太多,打入畜牲道受报;当然修成正果得上登菩萨道,受人供奉膜拜。显然各道之间,受到极不相同的待遇。印度教则将人分作四种阶级,下层阶级的人连上层的影子都不可践踏,极为森严。下层阶级的人连转生都不可能,而上层阶级的人才可以轮回,投生到同一阶级。
论儒家文化的虚伪性及其致命缺陷
近年来中国的社会道德状况全面恶化,很多人病急乱投医地胡择药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众的这种心理,并以所谓“复兴中华文化”为名,大肆向民众兜售鼓吹孔孟之道等历史垃圾,一时间形形色色的历史沉渣纷纷泛起。
我留意了一下一些儒教分子的言论,特别是台湾一个被称为“国学大师”的人写的鼓吹儒教的书。且不说他书里面那些可笑的常识性错误,如已经被很多专家如张中行指出的作者对“无友不如己者”“不如诸夏之亡也”等含义的解释完全是不顾常识按照自己的需要蓄意曲解篡改,甚至连通假的常识都不顾了。但说以此为代表的儒教分子的那些戏说历史的弱智言论,完全是在故意误导没有古文根基,没读过原始典籍的读者。
这一类摩登儒教,虽然经他们胡乱引申发挥,跟他们祖师爷的原始意义已经有所出入,但是本质还是差不多的,而且因为这些言论是很有代表性的,是现阶段儒教分子极力宣扬鼓吹并且在中国很有市场的一类言论(他们甚至还大肆鼓动所谓的“读经运动”,实质上早就堕落成商人牟利的做秀表演),所以我们下文就以此来看看。
虽然现在的儒教分子已经不好意思再提什么“尊王”“忠君”之类的垃圾了,而是改口宣扬什么“孝悌”才是儒家的本义,妄图以此迷惑世人,博取人心,不过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只是他们为其祖师爷遮丑的无耻谰言。
《论语》一开篇,学而第二,有子就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这段话清清楚楚地将儒家所要宣扬的“孝悌”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表露了出来,宣扬“孝悌”从来不是什么儒家的“本义”,只是手段,维护君尊臣卑统治秩序的权宜之术而已。
可惜即使是这样,他这话也说得太早了一点,古代实行科举制之前,普通人要做官有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举孝廉”,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的为人倒也确实是很“孝悌”,为报父仇,发兵攻打陶谦,一路屠城,残杀了数以千万计的百姓,这就是儒家所推崇的“为仁之本”吧。至于犯上作乱,那他更是“不鲜矣”。这样“孝悌”的人物在中国历史上数不胜数。
篡汉的王莽,也是一个著名的“大孝子”。
实际上,一个人爱不爱父母跟他爱不爱邻居,人民,国家,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相反,一个人倒是有极大可能性为了狭隘的“孝”作出损公肥私,伤害他人的事情,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还少吗?
以孔子自己的言行为例:《论语》子路篇第18,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注:偷盗)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说老实话,如果我的亲人做了错事或者犯了法,我也是会为其隐瞒包庇的,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也是会这么做的,人之常情嘛,不过我还能意识到我这么做是错误的,而且违法,如果没被抓住就算了,抓住了就认栽。
可孔子就能够厚颜无耻颠倒黑白地说“直在其中矣”,你要干坏事你就干嘛,你还硬要强词夺理把你干坏事说成是“正义的”,自此之后,就开创了中国人一种很恶劣的传统:即,到底什么是正义,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解释成是“正义”“真理”。
所以说儒家文化虚伪得令人发指。
儒家宣扬的“孝悌”是很有迷惑性的,表面上看,爱父母应该是一种很高尚的道德,也是人类的普遍道德原则,可是儒家志不在此,他们所宣扬“孝悌”只是作为维护君尊臣卑等级秩序的手段,权宜之术而已。
即使这样,儒家文化中的“孝道”比起西方文化中的“博爱”境界也是有天壤之距。
人生三大感情,亲情友情爱情,我们先讲亲情,因为这是人伦之首。
人所共知的是,母爱父爱是世上最伟大最崇高最纯洁的感情,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境界是远远不如西方人的。
西方人的母爱父爱是完全不图回报的爱,无私的爱,不象中国人那样隐含势利,当作一种人生的感情投资。
中国人拼命地生育,而且重生男不生女,就是作为一种养老的投资。所以中国人对于不是自己亲生的子女,往往比对待亲生子女感情淡薄,疏远,而且极力防止养子女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世,因为他觉得这种投资不保险;但是西方人收养别人的子女,却全心全意地当作自己的亲生子女倾心疼爱,无私***。哪怕是异族的孩子。
从东西方历史传统就很容易看出这种差异:中国人的皇位是一定要传给自己亲生儿子的,不然的话,就是被视为变了天,失了权,要动刀流血的;但是古罗马帝国的皇位一般是皇帝在有能力的人中选好继承者后,收其为养子,以此名义传位于后者。很少有传给亲生儿子的。从这种历史传统的差异就可以看出东西方道德境界的差异。
以前发生的那件美国白人跟中国移民争夺子女的著名案子,就很说明问题,中国人没钱的时候就把亲生子女送给别人(甚至卖给别人)抚养,什么时候觉得需要延续这笔投资了又想去抢回来。中国人很难理解西方人为什么费力不讨好地去收养其他种族的孩子,而且人家还不怕养子女长大了以后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在哪里。他们不担心养子女背弃自己去找亲生父母,因为人家完全是无私的付出,是真爱,不像绝大多数中国人完全是把生养子女当作是一种养老的投资。(注意:我说的是绝大多数,已经将少数良知未泯的包括我自动排除在外了)
中国的重男轻女思想极为严重,为什么?因为生男是一种合算的投资,生女是一件赔本的生意,生女不能给自己养老送终,是没有价值的投资。中国的农村,抛弃甚至杀死初生的女婴的情况非常普遍,我在农村时,就经常看到有人将生下来的女婴悄悄杀死埋掉。虎毒尚不食子,在爱这个领域,大部分中国人的道德水准甚至连禽兽都不如。
中国人今天稍微变得象点人样了,完全源于接受了西方文明的天赋人权,博爱,民主,自由,平等,等思想观念的启蒙,教育。中国人应该永远牢记正是因为有了西方这个恩师的教诲,才有了中国人现在初脱兽形的人样社会。
西方人的爱是真正做到了“为爱而爱”,正是因为西方人的父爱母爱是完全出于真爱,不图回报的爱,所以相应的,西方人的孝敬父母,也是真正做到了基于真爱的一种感情。而中国人由于其一开始的父爱母爱就是出于一种隐含势利的养老投资,所以其衍生出来的“孝道”本质上也只是一种还债性质的行为。
表面上看,西方的父母子女之间关系好像很疏远,冷淡,以彻底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律化,将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好像有点冷冰冰,不够温馨,不够人情味,但是实际上,只有这样才能够使人的基本幸福得到切实的保障。
虽然西方人不像中国人那样搞什么形式主义的“孝道”,非要勉为其难地让子女与父母甚至祖孙几代人挤在一起凑合着磨摩擦擦地过日子,但是西方人通过完善的养老医疗等福利制度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问题解决得很好。并且西方人父母子女之间并不缺乏温情和关爱,在各自独立保持自己生活方式的情况下,很好地做到了有礼,有节,彼此尊重,合乎人性地感情交流。
西方人对待子女从小就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格有尊严的人平等尊重对待(不像中国人把子女当作畜养的小猫小狗一样随意打骂),并真心疼爱,全心全意地为他的前途着想,培养好他的生存能力,长大以后则尊重其意愿任其自由发展,不图回报;而子女长大以后,就离开父母独立生活,并时常保持感情的联络,也认真履行经济上赡养父母的责任(这并不矛盾,因为他们有完善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并不需要依赖子女)。
而没有父母的孤儿,西方人也通过制度性的孤儿院收养使其免于象中国人那样流落街头,或者被卖来卖去的悲惨命运。
通过制度建设,西方人真正地做到了“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的理想境界。
而中国人虽然自以为是地强调并吹嘘所谓的“孝道”,但是中国社会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问题从来就没有得到真正解决过,特别是在人没有能够有机会作出生养子女这种投资的情况下。
中国的城乡中大街小巷,到处都可以看到靠拣垃圾为生的老年人,可以说,中国人才是世界上最没有孝心的民族。
中国人所谓的“孝道”是非常虚假的,是一种还债性质的行为,当然,能够知恩图报也是一种美德,但是中国人由于背负着这种还债的心理包袱,尽管家庭内部如婆媳关系紧张恶劣,也要碍着面子勉强凑合着过,再加上彼此生活习惯的差异冲突,长期这样压抑的生活,就容易产生一种变态心理,导致中国人在表面“孝顺”父母的形式下,变相地虐待父母,如把父母当作是带小孩做家务的免费保姆,以求得心理平衡;或者是在父母在世时对其刻薄寡恩,父母死了之后又来隆重地“厚葬”,以此形式主义标榜自己“孝顺”。
这是中国人在中国文化这个污浊环境中难以摆脱的悲哀。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只有中国才有,很多第三世界国家,如印度,也有这种“大家庭”的传统,因为这是一种农业社会遗留下来的共有传统,但是别的国家民族都没有发展到中国这样变态的“孝道”。
中国古代,子女对于父母是有一种人身依附关系的,父母对于子女有绝对的支配权力,可以生杀予夺,如同君对臣,“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是有真实的刑律制度支持的,父母如果认为子女不孝,可以不需要任何证据,向官府控告,就直接定罪,处死(一般都是陵迟),在这样残酷的刑律支持下,中国古代当然“孝子”多多,这就是中国文化所谓“孝道”的真实本相。
儒家文化的虚伪性还典型地表现在《论语》学而第十一章: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三年在这里是表示“多年”的意思,但后世守孝则确以三年为期)
为什么父在观其志?因为古时候父亲在世时,儿子不能自主行事,要按照父亲的意志行事,要百依百顺。这倒也罢了,可为什么父亲去世了,仍然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这不是发神经吗?你爹都死了,你再假惺惺地“无改于父之道”,装出一副“孝顺”的样子,还能对他有何益处?
再说了,你要“孝顺”,要“无改于父之道”,那就应该一辈子“无改于父之道”嘛,做人要有始有终,为什么三年(或X年)就不了了之?这到底是出于“孝顺”,还是做秀,还是怕坐牢,还是怕鬼魂缠身?
而孔子自己又是怎么做的呢?孔子的母亲刚死不久,他还在守孝期间,听说季氏举办宴会,就不顾自己还在守丧的身份,急忙赶去蹭饭吃,结果被季氏家臣阳虎赶了出来。
所以说儒家文化虚伪得令人发指。
儒家所提倡的所谓“孝道”,“以孝治天下”,在现代社会中根本就不具有可操作性。硬要强制性地搞什么形式主义的“孝道”反倒造成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隔阂。
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是大错特错!人的道德不是天生而来的,正是依靠法制约束才能建立起人的道德观,羞耻感,而儒家将道德说教的重要性置于制度建设之上,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后来发现行不通时,又开始用严刑峻法来弥补,这又错上加错,因为要做到真正的社会公正和谐,法律合理,不是依靠严刑峻法,而是需要三权分立的制衡,协调。这是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的致命缺陷。
现在中国是世界上刑法最严酷的国家之一,但同时也是世界上社会道德最败坏社会治安最恶劣的国家。其根源之一就在于这种文化传统。
还有,儒家宣扬的这个“仁”的理念,跟我们通常理解的“仁爱”有很大出入,确切地说,儒家的“仁”这个概念,指的是一种道德规范,而这个道德规范是要以符合君为臣纲的统治秩序来衡量的,所以有的时候,“仁”的理念与“仁爱”有相重合之处,因为便于维持统治秩序;但更多的时候,“仁”则与“仁爱”毫不相干,甚至完全相反。
比如说,“仁”最高的标准就是不能“越礼”,也就是说诸侯使用的祭祀礼仪规格以及行政待遇不能超过天子,以此类推,社会中不同等级的人都不能有超过上级阶层的待遇规格。
孔子的学生颜回死了,无钱安葬,颜回的父亲请求孔子把自己的车卖了给自己换棺材安葬儿子,孔子说:卖了车我就只能走路了,而我是曾经做过官的人(曾居大夫),照礼不可以步行的,所以这事我帮不了你。这就是孔子所谓的“仁”和“礼”。
《论语》八佾篇第一,孔子谓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仅仅因为人家多安排了几个祭祀的舞者,他就暴跳如雷到这种程度,但是从没看见他对在残酷的奴役压迫和诸侯战争中的民众苦难表现出这样的愤怒过。由此就可以看出孔子心目中的“仁”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孔子自己就坦承:仁就是“克己复礼”。
儒家所说的“仁者爱人”,这个“人”,是有特定意义的,也就是说是要符合统治要求才能算是“人”,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顺之者人也,逆之者禽兽也。你不听他的话,他就不“爱”你了,甚至你连人都不算了,他可以动手杀你。
孔子跟随鲁定公去与齐国会谈时,仅仅因为对方奏乐时跳的舞不符合他认定的“礼”,就硬逼着齐景公砍掉了舞蹈者的手脚。(热爱崇拜儒家文化的叶公好龙者注意了:我知道你们很多是喜欢跳街舞,迪斯科的爱国小愤青,如果你们回到你们梦想生活的孔子时代,你们很有可能会被砍掉手脚的)
孔子任鲁国大司寇时,因为大夫少正卯聚众讲学,把孔子的门徒都吸引过去了,使得“孔子之门三盈三虚”,恼羞成怒的孔子就找了几个莫须有的罪名把少正卯杀了。
所以说儒家文化虚伪得令人发指。
儒家文化的所谓“礼”,根本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文明礼貌”“平等待人”的意思,而是专指一整套君尊臣卑的等级秩序的意思,一种君臣名分,纪纲。
孔子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可是从他自己的言行来看,他又何尝不是“巧言、令色、足恭”。
《论语》乡党篇:【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门言)(门言)如也。君在,(足叔)(足昔)如也,与与如也。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足具)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檐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过位,色勃如也,足(足具)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复其位,(足叔)(足昔)如也。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足宿)(足宿)如有循。享礼,有容色;私觌,愉愉如也。】
这段话什么意思?通俗地说:就是在上面的人面前装孙子,在下面的人面前充大爷。
子曰:“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邦必达,在家必达。”“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这两段话什么意思?通俗地说,就是要想混得好,有官做,就要学会装孙子。
孔子这个人很会做戏,去参加人家丧礼,吃饭时故意不吃饱,太做作了,依我看,如果真要表示哀悼的诚意,就根本不应该趁人家办丧事时去蹭饭吃。
孔子自己“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食壹)而馊,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却要求别人“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士志於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虽然孔子也说“礼,与齐奢也,宁俭;丧,与齐易也,宁戚。”,不过说说而已,他和他的徒子徒孙从来都是不惜铺张豪奢的。
从对待女性等弱势群体的态度上来看,不客气地说:中国文化中的“礼仪”与西方文化的礼仪相比,那是猴子的礼仪与人的礼仪的区别。
确实,中国文化的所谓礼仪只是猴子的礼仪:有吃的东西要先让给大王吃,有母猴子先让给大王泡,小猴子要对大猴子恭恭敬敬,不然就要挨揍;大猴子要对猴王恭恭敬敬,不然就要挨揍;母猴子要对公猴子恭恭敬敬,不然也要挨揍;这就是猴子的礼仪。
中国古代从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一些艳情故事,因为中国古代男女从来没有平等过,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则必须三从四德;丈夫可以随意休妻,但是妻子无权提出离婚。这跟西方文化中对女性的尊重态度有天壤之别。
受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的女孩子都热衷于傍大款,当二奶,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西方女性追求人格独立,是不能忍受这种事情的。
还有,孔老头那一副强装威严庄重的做派也让人好笑,你说你温而厉也好,威而不猛也好,你没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制,你怎么能保证肖小之辈在你面前保持礼貌尊重,不乱来,你要是无权无势,他要骂你打你骚扰你,你又能怎么样?你孔夫子不是也经常被“野人”所围困,狼狈不堪。
这个问题,西方人就解决得很好,通过完善的法律体制为保障,真正地做到了人与人之间“有礼有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你要象中国人这种流氓德性,看见漂亮女孩就凑上去调笑,看见人家大腿就两眼色迷迷地扫来扫去,早就吃官司了。
师道尊严,这个简单说几句,比起亚理士多德“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境界,差得太远。虽然孔子也言不由衷地说什么:当仁不让于师,不过他真正赞赏的却是乖巧听话会拍马屁的颜回,对喜欢顶撞他的子路就很不满。
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个境界远远比不上苏格拉底,耶稣,佛陀,人家就从不收费,主动到大街上去免费授课。
还有,儒家文化所支撑的宗法社会,家族化的统治方式,是黑社会孳生的温床。中国的黑社会,其广泛性,深入性,残酷性,等诸多方面,在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
很多年前,我在社会上接触到一些黑社会势力时,就发现,他们有很浓厚的儒家那种“忠义”的色彩。中国文化的这种绝对性地强调人对人无条件的服从,忠心,并以之为道德的最高标准,以及家族化的统治方式,是导致中国社会黑社会色彩异常浓厚的根源。
因为这个原因,再加上中国人没有一种宗教的悲悯精神,使得中国人在社会斗争中异常残忍,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什么卑鄙残忍手段都使得出来。
国外的黑社会组织,自己还能够意识到自己是犯罪组织,为了逃避警方打击,极力隐蔽自己。中国的黑社会,根本就不避讳警察,甚至警匪勾结的情况非常严重,就在于中国社会是儒家宗法文化维系的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中国的旧黑社会历来就有供奉关羽的传统,实际上,看过《三国志》(不是三国演义哦)就会发现,刘关张三人的发家历史正是不折不扣的黑社会性质的,刘关张三人的故事历来也正是儒家所推崇的典范。
现在儒教分子们大肆鼓吹儒家教义,实则是在为中国的未来埋下祸根,可以肯定,将来中国政治民主化之后,中国的下层社会政治必将全面黑社会化。
尤为让人愤怒的是,儒教分子为了抬高自己,愚蠢地诋毁贬低西方文化说他们没有“仁”“义”“孝”这些概念。真是可笑,难道因为西文里没有“仁”“义”“孝”这几个汉字你就可以以此宣称人家没有这个概念吗?西方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是比所谓的小人之交性质的“侠义”要高尚的得多的文化精神。
西方人是做到了真正的君子之交。
中国文化中“侠”的理念,跟儒家和墨家都有很大关系,但是根本不是那些胡编乱造的武侠小说里宣传的那种所谓“锄强扶弱”“伸张正义”的概念,而是跟武士道很类似的一种东西,仍然不过是为主尽忠,为友报仇,或者为雇主充当职业杀手那一套,《游侠列传》中有很清楚的记载。这也是中国黑社会猖獗的一个文化根源。
中国人之所以不管做什么坏事,手段多么残忍,都心安理得,毫无罪恶感,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文化中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这种根深蒂固的劣根性。
可以负责任地说:即便只是跟西方的普通百姓相比,绝大多数的中国人也只是流氓无赖。更不用说人家上层的精英。
西方人的恶是有底线的,中国人的恶是没有底线的,中国人为了私利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西方历史上的罪恶比起中国历史上的罪恶来,只是小巫见大巫,简直微不足道。
十字军东征,不过是对阿拉伯伊斯兰教势力和突厥(土耳其)人对欧洲的侵略所做的自卫性防御性反击,完全正当!耶路撒冷本来是罗马帝国领土和基督教圣地,十字军将其从阿拉伯人手里夺回来,天经地义。
所谓基督教迫害科学家,是在法律范围内的公平审判,被审判者也是基督教徒;而且这是西方世界的内部家务,中国人没资格指责。
基督教初起时,为了救度唤醒人心,很多教徒不惜牺牲自己,以身饲狮虎,毫无畏惧。这是真正做到了佛教所云的舍身行善。
所谓“贩卖黑奴”,是非洲本地的部落头领,黑人人贩子与西方不法分子互相勾结主动出卖自己同胞,西方政府一直都是视为非法,严厉打击禁止的(特别是英国),西方人没使用武力到非洲本地去强抢,只是在非洲沿海港口向黑人人贩子购买,黑人人贩子是主犯,白人人贩子只是从犯;而且,贩卖黑奴最多时间最长最残酷最疯狂的是阿拉伯人不是西方人(一直到现代,阿拉伯人还在贩卖黑奴),但是敌视西方无耻反美反西方的人不敢(或者根本就不知道)骂阿拉伯伊斯兰土匪,只是拼命诋毁攻击西方,其三,中世纪欧洲人也大量被北非人绑架贩卖为奴,多达数百万。
更不用说,中国人一直到了二十世纪中叶还在合法地买卖人口,而且是自己同族的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没有任何资格指责西方人!
所谓“贩卖鸦片”,实际上当时西方人是把吸鸦片卖鸦片看作是跟吸烟卖烟一样平常的事情,西方人自己也吸食鸦片,英国有好几个首相都是鸦片瘾君子。人家没有故意陷害你的意思。
所谓“屠杀印地安人”,首先绝大部分印地安人集中在西班牙人控制的拉丁美洲,他们早就跟后来到来的西班牙葡萄牙移民融为一体了,现在已经是一家人了,而北美印地安人只有区区几十万人,以前是那么多现在还是那么多。他们只不过占据了很少一点地盘,而且并没有建立国家组织,还处在野蛮原始的部落状态,并不对这些土地拥有主权,北美的绝大部分土地是荒无人烟的,是靠后来欧洲移民的辛勤开垦才建设成今天繁荣富裕的美丽国家,欧洲移民有功没有过;而且绝大多数的印地安人是死于对之没有免疫力的欧洲疾病,不是死于什么“屠杀”;其三,在印地安与西方人的冲突中死掉的印地安人绝大多数也不是什么善类,一般都是他们主动先发起对欧洲移民的屠杀攻击之后才遭到报复的。这跟中国的义和团性质一样。
更不用说中国人自己早在两千多年前汉代时就开始对西域的印欧民族主权国家进行长期野蛮残暴的侵略和屠杀,两千多年来,仍不断对周边国家民族如朝鲜(隋唐时)越南进行多次侵略殖民,对南方百越苗蛮诸族多次进行种族屠杀(秦,汉,三国,明清时代),以及现代对西藏的种族屠杀,中国才是世界上进行侵略和殖民,种族屠杀,最早,规模最大的国家,罪恶累累(我将来要系统地将这些历史整理出来,以警醒世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没有任何资格指责西方人!
西方的殖民扩张,将先进的西方科学文化,民主政治,传播到了广大的野蛮落后愚昧的亚非国家和民族地区,是符合历史进步性的,恩德无量,只有功劳没有过错!是完全正确的。这一点无需多说,只要看看香港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我很希望他们将来能够再来殖民统治中国,帮助中国搞好管理,早日实现现代化。
所以说西方人的恶是有底线的,中国人的恶是没有底线的,西方人高尚得多。
西方文明的优秀代表,美国,不仅打败了日本拯救了中国,而且冷战时期还阻止了俄国要对中国进行核手术的企图,否则中国人早就亡国灭种了。虽然中国这个恩将仇报的白眼狼现在对美国又嫉又恨,妖魔化美国无所不用其极。
中国人应该在天安门广场上树碑立坊,世世代代永远铭记美国的恩德!这才叫做真正的不忘本!
一些儒教分子喜欢无知地卖弄什么:我们几千年前就知道要“仁”“义”“忠”“孝”,我们多了不起。你们西方人不知道吧。以一种掩耳盗铃的心态自欺欺人地说什么:你们西方没有这个,没有那个。
对于这个问题,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其一,中国文化还停留在告诉人们要吃饱肚子才不饿的阶段,并为此很自得;而西方文化对讨论这个不感兴趣,因为他们认为猪都应该知道要吃饱才不饿,他们要研究的是怎样才能吃饱;其二,中国文化满足于告诉你应该怎样,而西方文化要追问为什么要这样。
黑格尔说:儒家学说只不过是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辩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西塞罗留下给我们的《政治义务论》便是一本道德教训的书,比孔子所有的书内容丰富,而且更好。
西方文化比中国文化不是高出一两个层次的问题,而是至少高出五六个层次,从起点上,希腊罗马时代的城邦民主制和共和制已经高出春秋战国的君主制一个层次,希腊科学理性精神,逻辑学的创造,又高出古中国从《易经》衍生出来的感性思维文化一个层次;基督教博爱,忏悔,救赎的宗教精神又高出儒家君为臣纲的专制主义一个层次;文艺复兴的天赋人权,自由民主平等理念,宗教改革,又超越原地不动的中国文化一个层次;近代科学的诞生,工业革命,又一次把仍然在落后的农业文化中做低级循环的中国拉下了两个层次。到了现代,西方民主体制人权高于主权的超越性认识,又高出中国半封建集权专制不止一两个层次。
这样累加下来,西方文明已经高出中国文化七八个层次。不客气地说,中国文化实在是一个劣等得不能再劣等的文化。
西方文明,常让我有“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之感,越是接触得多,越觉得自己知道的少,也许穷尽一生之力也只能做到稍窥门庭。更何况她还在日新月异地快速发展。
只有西方文明,才当得起“博大精深”这四个字,其他不论何种文化,包括中国文化(我不用对等的“文明”二字,因为我认为中国的东西根本够不上资格称为文明),与其相比,是毫米与光年之间的差距,是石器时代的石斧与宇宙飞船之间的分别,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中国文化中的很多东西,如果你将其孤立于全人类历史来看,似乎总会看到很多神奇之处,但是一旦放到全人类历史这个大环境中一比较,马上就变得平平无奇,就好比一块玻璃,你在荒漠之中猛然发现时,闪闪发亮显得很是耀眼夺目。但是把它扔到一堆钻石之中,马上就失去光芒。
在我逐字逐句将儒家的主要典籍研读之后,我发现其中有很多言论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我甚至还从中得到了一些启迪,但是我还是对其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为什么?
道理很简单,这个问题就类似于中医和西医的关系,虽然中医根本算不上是科学,但是由于数千年的经验积累,其中仍然有一些有效的作用,如果没有西医,我们仍然可以而且也不得不继续采用中医,但是有了西医之后,基本上中医能够解决的所有问题西医都能够解决了,而且解决得更好;而更多中医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完全依靠西医。更要命的是,中医中除了一小部分有益的东西之外,大部分都是有害的垃圾(比如长期服用某些中药会导致慢性中毒),而且中西医这两者之间还完全没有任何承前启后的关系,完全是两个独立发展起来的体系,所以我们已没有任何必要再保留中医。
同理,我们也没有任何必要再恢复儒家的那一套。西方人文思想中每一个方面都能找到比它更好的替代品。
甚至我觉得与其去提倡儒家那繁复而肤浅的一套,还不如就简简单单地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或者“五讲四美”就行了。
顺便说一句,儒家思想里这个“先学会做人,然后再学会做事做学问”的理念倒是唯一值得稍许肯定的,但其只是勉强在形式上能够及得上西方的水准而已,其性质完全不同,儒家所谓的“学会做人”是要求学会怎样做奴才,而西方文化要求的是学会怎样做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我正是这样做的,所以我这样的人在中国社会难以生存。
现在中国人中很流行对儒家原始典籍的种种稀奇古怪的“新解”“重新诠释”,虽然文言文难免有一些晦涩难懂之处,但是孔氏师徒那些弱智的格言,“哲理”,大部分含义都是浅白明易的,自古以来也早已有确定的注解,但是很多不学无术的儒教分子竟然可以不管不顾地按照自己的需要,通过重新断句(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篡改字义,附会历史,甚至连基本的通假常识,语法结构都不顾了,蓄意篡改歪曲原义,还美其名曰“重新发现了儒家的价值“。
如果他们祖师爷的神圣经典竟然是这样可以任意随人意愿修改的话,那看来跟放屁也没什么区别。
这类戏说历史的弱智读物,也就只能蒙蒙那些没什么古文根基,没什么判断力,没读过原始典籍的中学生。
我告诉大家,要了解儒家就看其原始典籍和历史记载,不要轻信儒教分子之流江湖骗子的胡说八道,但是我同时又想劝大家不要去看,因为那些垃圾看了实在恶心,我看了以后都隐隐感到受其毒伤。
还有,要真正深入了解中国古代典籍的原义,就要只看其文言原文以及权威注释,不要去看今人胡乱解释发挥的白话翻译,免得受其误导。很多愚蠢无知的家伙,看了点戏说历史的白话今译就出来大肆吹嘘,所谓“热爱中国古文化”的一类角色大抵都是这种叶公好龙不学无术的货色。
我本来想将《论语》等儒家典籍逐章作一个评解,但是考虑到厌恶中国文化的人不会有兴趣去看,而自称“热爱中国文化”的叶公好龙者基本上都不学无术,他们又看不懂。所以没有多少意义,故就此作罢。
# 中国人在政治上、文化上、思想上、生活上乃至感情上,有太多外在的“不许”和内在的“不敢”,中国人活得太虚伪、太沉重、太压抑、太卑下!为了面子、为了利益,为了政治正确,为了一生平安一家平安,为了往上爬,总是跪倒在金钱的脚下、权力的脚下,一味压抑自己的情感思想个性,一味地唯唯诺诺萎萎缩缩,一个个都成了精神上的软骨阳萎病患者。这不是窝囊是什么。老子曰:“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商鞅曰:“民不贵学则愚”,又曰:“塞而不开则民浑”。孙子曰:“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这些都是古圣贤关于愚民的方法及重要性的教导。不过春秋战国及此前的统治者还未开化,愚弄起人民来,未免笨头笨脑缺乏魄力和手段。
到了秦始皇遵从李斯之言焚书坑儒,愚民政策才开始上挡次上规模啦。紧接着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再经程朱理学“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去人欲,存天理”一番功夫,愚民事业不断发扬光大,一直到明清发展到了极致,血腥味四起、文字狱盛行。到了***,更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集古今中外愚民术之大成,水平之高,文网之严,空前绝后,举世无双,达到了万马齐喑的至境。
有人把愚民政策概括为两手:消极的一手是防堵,如焚书坑儒;积极的一手是引导,指定思想于一尊,钦定学术为独木挢,并诱之以功利,同样可达到愚民的效果,而且显得更高明。汉武帝独尊儒术就是。这一手我党玩得尤其高明,文革中十亿人民只剩下一颗脑袋,愚民愚到这种层次,真是可惊可诧可歌可泣成了我中华一绝矣。
统治者在愚民的同时,往往自己也愚化弱智化了,成了愚官、愚君。历史上浅陋无知、平庸无能的弱智、半弱智的皇帝不在少数,最著名的要数那个“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至于爱听颂歌、怕听真话,则几乎是每一个皇帝的通病,病到极至的,要数野史所载那个中亚古国花刺子模国王了。弱智到居然以为奖励带来好消息的信使就能鼓励好消息的到来,处死带来坏消息的信使就能根绝坏消息,呵呵。异曲同工的例子是萨达姆政权,撒谎成性,最后自身受谎言误导,一打而垮。《洛杉矶时报》近有报导,伊拉克的萨达姆萨达姆政权早已与实际战况脱节,有时似乎还相信新闻部长沙哈夫每天乐观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说法,最后竟不知道它已濒于灭亡,甚至还对不复存在的部队下达命令。没有人敢告诉萨达姆和高层领袖坏消息。
早在春秋时曹刿先生就指出:食肉者鄙。索尔忍尼琴所说:“当谎言成为准则,谎言自身也被欺骗了”。钱钟书在其巨著《管锥编》中曾写道:“文章”以及“明理载道”之事固无不足以自愚愚人。愚民之术亦可使愚民者自愚耳。这是因为,一个人骗人骗久了,不知不觉自己也会当了自已的当。统治者借以愚民的文字语言,久而久之自己也信以为真了,结果自己也变得越来越愚蠢了。同时,许多专家学者和中基层官员,作为最高统治者愚民的工具,他们在愚弄人民的同时,自已也是高层封锁、愚弄、欺骗的对象。
其次,对于愚弄人民的专制统治者,下级、臣子和民众往往自觉或不自觉也实施“愚官”、“愚上”、“愚君”政策,从下到上,层层欺骗,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对此,不论是各级领导还是最高层领导,不论是反对还是纵容,大都无奈之何,如非某事直接触犯了自身眼前利益,只能默而许之。
许多信息在流通的过程中,本来就容易产生扭曲、变异,不断损失其真实度精确度。如果再加以带有强烈倾向性的增减取舍,就会丧失起码的可信度,在不断传播与反馈的过程中,既误导了别人也误导了自已。
就这样,官愚民、民愚官、君愚臣、臣愚君,假话假信息无所不在,到处都是谎言和欺骗。经过不断的上下互愚、官民互骗,再加上高压的政策、选劣汰优的机制、残留的极左思想作崇,各种真实信息被扭曲和封锁了,人民思想萎缩了人格丧失了,广大专家、学者、文人、艺人、官员乃至最高领导层全都生活在假话假信息的海洋里,愚昧化弱智化倾向和现象愈来愈严重,勇敢智慧的中华民族在愚昧化弱智化的羊肠小道上大步飞奔!
知识者的愚昧化,源于思想、文化的弱智化,这一切的背后,乃是政治的弱智化。文化弱智化的基本标志,如朱大可先生说“是原创力的萎缩与丧失”,政治弱智化的标志,则是知识分子的奴性化工具化和近视眼,是传统美德的沦丧、独立人格的陵夷、自由思想的凋落和自主精神的阉割!
# 圣经只说上帝造人,没有说神造君.看来你没有读圣经.教你一下:
出埃及进入迦南后,以色列人在历次反抗外族的侵略中都没有王,他们的成败不是靠军事组织和国家政权,而是靠上帝兴起的士师,士师是法官、是战争与宗教的领袖。士师中有一位勇士叫基甸,在讨伐敌人取得巨大胜利后,他有了空前的权威;当以色列人奴性发作,求基甸和他的子孙做他们的王。
基甸说:“我不管你们,我的儿子也不管你们,惟有耶和华管理你们”。这是华盛顿拒绝做皇帝的远古典范!
自由不仅是不被别人辖制的自由,自由更深的含义是不去辖制别人。基甸就是一个拒绝辖制别人的人。
没有上帝信仰的民众,没有人的权威就会心中不安,没君王也要去找一个王来管辖自己,所谓“想作奴隶而不可得”也。
以色列人失落了他们对上帝的敬畏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士师撒母尔为他们立王治理他们。
上帝对撒母尔说:“他们不是厌弃你,而是厌弃我,不要我做他们的王”(《撒母尔记》上八章7节)。
上帝对以色列人警告:你们要立的王将使你们受专制的痛苦。撒母尔也警告以色列人:你们要立王,是在上帝面前犯了大罪
# 君权不是神授的
埃及的法老自称太阳神,日本天皇自称太阳神_____天照大神的后人,伟大领袖成为"东方红\太阳升".也就是说君权不是神授的,实际上是暴力授的.不过暴力外面被镀上了太阳的光辉.这些君主们"欲与天公试验比高",比得结果,当然是'爹亲娘亲不如M主席亲,天大地大不如M主席恩情大".
中国的夏桀说:“天上有太阳,地上有我夏桀王,太阳不亡,我夏桀就不会亡!”民间歌谣说:‘太阳啊!你什么时候坠毁,我们宁肯和你一同灭亡!’
中国的君主比神还厉害.中国的天子,是“人间的上帝”;他的所作所为,正像当今保险业者所说的“不可抗力、天灾”。他“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中国的皇帝是直接通天的,他是唯一的“天子”,是天在人间的代表,是道的化身,是当然的圣人,一切都由他作主。
秦始皇自以为权力为天所授,便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而为所欲为。南巡至湘山,逢大风,几不得渡,于是大怒,派刑徒三千人去把湘山上的森林砍光,直到裸露出红色的土壤,作为对山神的惩罚;一次梦见与海神战,解梦的方士说海神是看不见的,但要有大鱼、蛟、龙出现,就表示他在那里了,于是出海去找寻,在山东之罘见巨鱼,自用连弩射杀。
中国皇帝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无所不管。中国的“天”约束不了皇帝,连神都是皇帝封的。比如门神就是唐太宗封的。
# 竞争乃人的天性,中国人看斗牛、斗鸡、斗蟋蟀都津津有味,说明中国人爱竞争。
竞争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和进步的永恒法则。社会缺少了竞争,定将走向僵死衰亡。如果经济领域中不许竞争,一种商品哪怕再坏,人们也只好任其盘剥;如果在文化领域不许竞争,社会必定万马齐喑、百花凋残;如果政治领域里不许竞争,社会将迅速走向***。
可中国的老子、孔子提出“使民不争”。孔子说:必也,无讼乎!孔子不喜欢人们打官司,连铸刑鼎都反对,害怕民争。若民争起来,譬如什么游行示威、暴动、起义,皇帝老儿还怎么统治?
圣人们仍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弄成了砖头和螺丝钉,真是反人性。中国的圣人象是被阉的猪,向他们看齐,全国人都成了被阉的猪。
# 基督教使“人人皆为上帝的子民”观念的日益普及,导致奴隶的非人地位的改善;及至教皇革命时期,观念的改变变成了现实的解放过程。 法国著名史学家F.基佐说:“在人民的身上,封建领主的重压是很可怕的。只有僧侣那里得到一点公道和人道待遇。在封建统治体内无一席地位的人,除了教会以外就找不到庇护,除了教会之外也找不到保护人”(《一***0年英国革命史》,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P6)。 教皇认为:如果一个基督徒拥有的奴隶也是一个基督徒,那就是一项不可饶恕的罪孽。由此,奴隶制的存在并不能证明其道义的合法性,而把奴隶作为“人”来对待和释放奴隶,则是一种虔敬和愉悦上帝的行为,理应得到上帝的赞许。 教皇为在与世俗王权的争夺中获得人民支持,以种种优惠待遇来争取民意。一方面,在政治上,教皇通过向农奴授予圣职、也通过让农奴自愿参加十字军东征的圣战,来为奴隶们提供获得解放的机会:凡是被教皇授予圣职和参与圣战的奴隶,皆可以获得解放。另一方面,教会在欧洲具有最大份额的土地财产(占欧洲当时的全部土地的25%以上),可以为农奴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劳作条件,并出面保护从世俗庄园逃到教会庄园的农奴,这就对其它领主施加改善农奴处境的压力。正如伯尔曼所言:“11-12世纪,欧洲的农奴能够冒险非法地逃到为他们提供更好工作条件的其它领主那里。” 教会在西欧中世纪的强势存在,造成了宗教势力与世俗政治势力之间的制衡,客观上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的自由空间。尽管两种势力或此消彼长,或势均力敌,而且互有渗透,但基本上形成了两相匹敌的权威,即精神的权威和世俗的权威,达到“恺撒的归恺撒,耶稣的归耶稣”的状态。既然不存在绝对、唯一的权威,也就不容易产生钳制一切的专制。“一个追求自由的人可以在两边躲藏——得罪了世俗政府,可以躲到教会;得罪了教会,可以请求国王的庇护,”教会与世俗政府之间的张力给人们带来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不像中国那“获罪于君,无所逃也”,只能延颈就戮! 教皇革命唤起了奴隶自身摆脱奴役的意识,所以,中世纪的欧洲各地不断爆发农奴起义。截至13世纪,在教会权力强大的英格兰,农奴已经不复存在了。意大利、法国、德意志、西班牙等国也不断发生农奴起义,逼迫领主们授予农奴以“自由特许权”。 由教皇发动的解放奴隶运动,无疑是近、现代以保障人权为宗旨的宪政运动的先驱。在基督教的自由观念的感召下,世俗国王也纷纷对臣民做出给予自由的承诺。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世于1315年宣布释放某些王室的农奴时,其言词已很接近代的自由宣言了:“根据自然法,人皆生而自由,但因本王国所保存的伟大时代的惯例和习惯……也可能因为他们前辈的不端行为,我们普通人中的许多人已经陷入奴役的枷锁之中,并处于颇令我们不快的各种状态中,鉴于本王国称作自由人的王国……我们已经命令……应恢复这些受奴役者的自由,对于生而受奴役、长期受奴役和最近由于婚姻和居住或诸如此类而沦为奴役状态的人们,应以良好和方便的条件赋予他们以自由”(《法律与革命》P404)。 1835年全美废止奴隶制协会中的2/3的成员都是传福音的牧师。美国著名的李将军(Robert E. Lee)释放了他因婚姻而承继的几位奴隶,他说:为终结奴隶制度,发生在州与州之间的战争是不需要的,这邪恶的制度终将因基督教而逐渐衰退。
# 邓析[公元前545-前501年],郑国人,名学创始人。前536年,子产把刑法颁布在铜鼎上,公之于众。这样一来,引出了对刑法的辩论之风。邓析招收学生讲解法律,帮下层人打官司,扰乱了上层的垄断利益,引起了统治者的不满,找了个“私造刑书”的罪名,把他杀了。邓析被杀后,其所编的《竹刑》仍被官方使用。“私造刑书”象如今的所谓的“非法出版物”,人大代表姚立发自费印刷法律资料就被指控过“非法出版物”罪。
邓析的后人吸取反面教训,在2000多年后的百忙之中告诫:“不争”。CD的“先进理论”就是为了反对人人平等的竞选制度而炮制出来的。因为先进的党早已确定,竞选不仅完全没有必要,而且万一竞选选出了与预定结果不同的领导,必然会使人民获得更广泛的权利,自己苦心经营的专政与变相世袭制度就会毁于一旦。所以,稳定压倒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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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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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稳定性崇拜,就是麻痹了或丧失了对稳定性的批判意识,认为在任何情况下,稳定性总是好的,积极的,建设性的,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有人甚至认为,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去求取稳定。政要人物,则言必称“稳定”。
“压倒一切”是否包括“压倒”生命、宪法、法律、法规?如果不认真界定法律范畴,很容易被独裁者利用。***不就是破坏宪法、践踏法律开始的吗?如今此伏彼起的瓦斯爆炸事故,日甚一日的环境污染,屡禁不止的三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暴露的是同一个问题——权力“压倒”了法律。这种现象还要延续吗?
人类不是蚂蚁,不是蜜蜂。对于人类,稳定不是唯一的价值,不是最高的价值。在稳定之上还有自由,还有正义。没有自由、没有正义的稳定是暴政。
在复杂系统发生质变,也就是出现新结构取代旧结构的突变过程中,只有旧状态或旧结构失稳,系统才能经由跃迁的方式,即经由一系列不稳定的中间态的方式,进入一个新的稳定有序态。在这个过程中,旧结构的稳定性是一种消极因素和保守力量,是扼杀生机和希望的;不稳定性则起了一种扬弃旧结构、激发和导向新结构的建设性作用。
在民主政体中,权利是核心价值。权利的一大特质是其个体性,权利也正是每一个人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存在的标志,是每一个人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的依据和体现。如果没有了权利,或者说,如果权利受到了侵犯,那么,自己就不复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命运就要接受别人的摆布,生命就会陷入如履薄冰的恐惧,随时会面临灭顶之灾。梁启超说:"形而上之生存,其条件不一端,而权利其最要也。故禽兽以保生命为对我独一无二之责任,而号称人类者,则以保生命与保权利相倚,然后此责任乃完。"(梁启超:《新民说·论权利思想》)此真为的论,没有权利,即没有生命。与此相对,如果道德扩充到公共政治领域,则不可避免地表现出对每一个个体权利的侵犯;由于道德具有趋于"至善"的本性,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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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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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2:37 pm | |
| 因此它的侵犯性也常常"没有止境",其所造成的后果,较之外来强敌的掳掠,往往更为惨酷。中国人活着的和死去的,多的就是这方面的经验。因此,在民主政体下,作为公共领域的政治生活中不应该存在道德的影响因素,道德必须回复到私人领域,不可稍有僭越,否则即可能造成对他人的侵犯。
# 据《京华时报》报道,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郑家栋涉嫌“人口走私”,日前被刑事拘留。此事件最值得关注之处,是郑的身份:他不是一般普罗大众,而是哲学教授;还不是一般的哲学教授,而是以新儒学研究闻名的 教授。
一个新儒学专家,知而不行,学而无耻,不仅违法,兼且失德,则读圣贤书,所为何事?郑家栋事件是一记清脆响亮的耳光,打在知识分子的脸上,打在儒家思想的脸上,也打在国学的脸上。
郑家栋事件提供了一个最新例证:国学(以儒学为主流)研讨,既不足以内在提高个人的伦理意识,更不能外在规范个人的道德实践。根据目前媒体公开报道透露的信息,撰写、主编了十数种儒学著作,并不影响郑家栋“利用访问美国的机会,几乎每次都同时申请一个‘妻子'同往,然后‘妻子'滞留美国不归,先后有6个 ‘妻子'之多”;正如以高深莫测的“天地境界”哲学自我期许,也无碍于冯友兰在思想上趋时媚俗,在政治上随波逐流;正如具备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精深修为,也不能使康生在权力斗争中变得温柔敦厚,他对古典的迷恋,反而更异化为对公私文物的贪婪占有。
当然,平心而论,不仅国学如此,一般的哲学玄学、文学艺术,在道德实践上也同样苍白无力。海德格尔被视作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巨匠,可他的形而上学殊不足以使他拒绝纳粹主义的诱引。张闳在《搬起萨特砸自己的脚》一文里提及: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曾有一位酷爱萨特哲学的大学生冯大兴因杀人罪被判死刑,当时报道称:“诱使其堕落的除了受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腐蚀之外,还有就是他对萨特哲学的信奉。”将杀人归罪于哲学,固然夸大其辞;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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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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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另一方面,至少表明哲学也并不妨碍杀人夺命。(直到2004年3月,广西打工仔覃某,仅因小事而杀人报复,他在逃亡之际,也仍带着一本厚厚的哲学专著。)据说在上海一次扫黄行动中,警方从一妓女手袋中搜出三件物事:口红、避孕套和《文化苦旅》,批评家朱大可由此将余秋雨散文称为“文化口红”和“文化避孕套”。性工作者爱读《文化苦旅》,并不能作为余秋雨散文低俗的论据;但至少表明,《文化苦旅》也不能令风月佳人回头是岸,跳出风尘苦旅。在《辛德勒的名单》里,爱乐的德国军官不也仍旧无情地屠戮犹太人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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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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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不论本土的国学,或是外域的哲学,都无法承担道德救世的责任。至于促进民族主义、增强政治团结之类的宏大目标,就更是国学不能承受之重了。
以郑家栋事件为视角,可以对当前的国学热有一个简单直接的判断:倡导国学,假若目标限于强化知识界的专业学术水准,或增进大众的古典人文素养,那也不无微劳;但若想借此提升国民道德或复兴社会信仰,则不独徒劳无功,更会使国学变成思想上的行尸走肉,教育上的土龙木偶;假如欲图将国学作为意识形态,作为 “盛世”图腾,那么国学也就更不成其为国学,而沦为花瓶式的文化赝品。须知道,以国学救济道德,并不能真正救济道德,反而更证明了道德的破产;以国学装饰政治,并不能真正美化政治,反而更证明了政治的困境。
国学,一旦当作一种手腕,一种工具,为世态作粉饰,为治道作点缀,那它就真的可能成为我们时代的“文化口红”了。 # 大家看到儒家夸大狂的面目了吧!自己=民众,企图虚张声势来打倒对手.
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象愚昧的儒家这样排外,当年的义和团就是儒家信徒发动的
# 儒教对生命的漠视
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连同后世文天祥先生所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以及名言'士可杀,不可辱'等
# 人权是近代以来不断发展进化着的观念。人权主要是“公民和政治权利”,包括发表意见的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集会自由、迁徙自由、生命安全和财产的权利等等。显然,人权是与民主制度相联系的,或者说,人权观念是民主制度的基础,而人权又需要从民主制度得到承认和保障。就此而言,儒家思想中是否包含人权的观念,似乎不宜作出笼统的判断。儒家思想中没有“公民和政治权利”的设定,因此似可说,儒家思想中没有人权的观念;但就儒家的价值观而言,其中也包含着人权的某些因素。
儒家的思想中包含了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的意思。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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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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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孟子所说“[天]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甚至可以说儒家思想中部分地包含了“政府的正当权利,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的意思。然而,儒家的思想中并没有真正设定人民的天赋权利、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它们的不可转让、不可剥夺。儒家所设想的政府,是根源于“社会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根源于“人类的共同权利”,而秦以后的历代王朝虽然仍挂着“天命”的招牌,但实际上是“建立在暴力之上,将利剑冒称王笏……为了利用每一种有利于自己的手段,他们把欺骗和暴力相结合,建立了一个他们称之为神权的偶像”。
儒家与“人权”的关系,除了从政治制度上进行探讨外,还应该从社会伦理的方面进行分析。就此而言,儒家伦理与西方的人权不仅有着时代的差异,而且也表现出中西文化各自不同的特点。
中西文化的不同,在于西方文化把人看作独立的个体,从“上帝造人”或“自然状态”说,每一个人都是生而独立、平等、自由的,西方近代的人权观念源于此;而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中国文化是把人看作处于一定社会伦理关系中的一个角色,如果不讲人伦,“饱食煖衣,逸居而无教”,那就不成其为人,“则近于禽兽”。
西方文化重个体,重自由,重权利;而中国文化重关系,重絜矩之道,重义务,重视如何当别人的奴隶。
# 在中国古代,只有顺从,服从,管理。 只有为别人的幸福而奋斗 而自己,无私,
其实,有私。 自由,与大自然的直接沟通,才是真正要的!
这是一场个人权利的觉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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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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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项链窒息》第三章
上面这些理论在解释中国文明停滞这个现象史都显得不够有说服力。
马克思显然是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样的思路出发的,魏特夫从“水利社会”形态来说明文化上的保守,都有一个共同的缺陷,那就是在春秋战国以前,这样的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就形成了,大规模的水利设施更应该是专制集权的产物而非原因。
费正清从文化着眼没错,文化上的保守、对外来文明持抵制态度是许多文化形态的共同特性,为什么中国文化在保守性方面表现出超强的稳定性?
如果我们在详细考察中国文明停滞的原因这个问题之前,看看中国文明停滞的位置,也就是说停滞在什么样的一个发展阶段是非常有意义的。这个问题的探讨可以有助于我们对于停滞原因的探索。
我的考察角度是从文明的核心,价值观、行为准则和一切有形的制度的基础——思想作为标尺。只要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就能清楚的看出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思想史的一个顶峰。这个时期的思想发展的特点是完全摆脱了原始宗教信仰的束缚,思想家从宗教僧侣的身份即所谓的巫祝史宗分离出来,成为平民身份的思想者。思想的素材也从实用知识的数术方技,天象观测,星占历算等等转向宇宙和社会秩序,伦理道德,人生境界等方面来,出现了孔子,老子,墨子等一大批思想家。按照汤因比的话说,这个时期的思想家首先意识到人的精神存在,并把它作为自己思考的对象。春秋时期的诸子百家始终都是中国文明的思想资源。
遗憾的是春秋百家争鸣的局面没有能够得到延续,原因在于汉朝开始的独尊儒术。这样政治对于学术的控制与利用的局面的产生,一方面是政治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儒生的主动效忠。造成的后果就是,儒家学说和统治阶层结盟变成一种实用宗教,成为构建社会秩序、伦理道德的基本依据。
儒学演变成儒教对于文明的发展的影响在于:
全民族的思想受到禁锢。思想的素材局限在一个极其狭小的范围中,大致就是儒学的%E(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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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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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学演变成儒教对于文明的发展的影响在于:
全民族的思想受到禁锢。思想的素材局限在一个极其狭小的范围中,大致就是儒学的伦理道德所圈定的范围。老子的道学流落民间,和民间道教混为一体,成为流俗迷信的大本营。稍后外来的佛教思想,也是只弥补了儒教所缺乏的关于今生来世方面的欠缺,让中国人在生命的终极关怀上有一个依托。应该看到佛教思想是出世的,对于现实世界丝毫不于关注。思想素材的贫乏必定造成思想的贫乏,思想发展的停滞必然造成文明发展的停滞。
思想发展的停滞有两层意思,一个是由于思考范围的狭窄引起的思想的成果的贫乏,第二是因为思考的素材不足,导致思辨也是在一个较为低级层面上。因为缺少思辨而引起的理性发育不良。要知道,人类理性也是一个“精神上的客观存在”,也有一个逐渐发育成长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伴随着人类在理解宇宙和人类自身的过程里面。儒教是直接阻碍了理性的成长发育过程。前面提到的黑格尔说东方民族处在人类理性的幼年期是很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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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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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性的弱点之一,就是很难意识到自己的幼稚和愚蠢,甚至当外界指出这点的时候,我们都会因为自尊或者虚荣而拒绝承认,把因为幼稚愚蠢带来的后果归结于其他让我们感到体面地原因。这样的心态本身就是证明他自己幼稚愚蠢的证据。说这是愚蠢的行为,是因为这种心态让我们不能从错误中吸取教训。那种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偷偷改正以保全自己的面子的做法,实际上是验证了另外一条愚蠢的法则:面子高于一切。
即便有上面的理由,让我们心平气和地列举我们这个民族的种种幼稚愚蠢的表现,来说明因为人类理性发育停滞而带来的后果。但是经验告诉我,如果真的这样的作一定会遭遇爱国者,民族主义者,民粹主义,新旧儒家等等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抨击。所以还是让我们先把目标转向日本,批评(甚至是谩骂)日本人在当下的中国是没有任何风险的。
1951年,麦克阿瑟将军就战后日本重建的政策等相关问题在美国上议院说,“日本人实际只有12岁”,他说,“德国与日本是完全不同的。德国的国民是成熟的国民,如果说我们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在科学、艺术、神学、文化方面是45岁的话,那么德国人则与我们同样成熟。但是,如果用现代文明的标准来衡量,盎格鲁·撒克逊是45岁的话,那么日本还只是一个12岁的少年。要让他们接受柔软的新观点。”说这话的背景是二战之后美军对日本的占领和国家重建方式的回顾与总结。考虑到日本民族的这个特点,二战结束后美国对日本采取了和德国完全不同方式:在日本完全保留了天皇和整个政府机构,让日本人民感到日本社会结构没有改变,只是原来犯了错误,现在的国家正在天皇的的引导下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但是通过否定天皇的神格,制定和平宪法,宣布废除国家神道等方式让这个国家脱胎换骨,回到正常国家的发展轨道。这种做法的出发点就是基于这样一个常识:假如一个孩子犯混,让他的老师出面把他带回到正常轨道上会更加容易一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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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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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3:08 pm | |
| 麦克阿瑟将军作为占领军司令,作为日本战后重建工作的领导者,在讲这番话的时候,绝对是以一个救世主的身份,绝对的居高临下的口吻。没有外交上的客套,也没有文化人那种害怕冒犯的婉转,无情尖刻但是直达事情的真相。日本人对此言论则耿耿于怀,要知道英国人直到公元八世纪才皈依基督教,扔掉野蛮人的名声。德国更是直到十九世纪才建立起真正民族意义上的现代国家。日本作为一个国家,日本文化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化形态,具有比英德更久远的历史。麦克阿瑟是否太狂妄了?当时很多日本人对此番话耿耿于怀。一些日本人没有把这话当成侮辱,一直没有停止反思。差不多半个世纪后,1999年,日本新生代政治家小泽一郎,他说“这样的日本人,虽然的确个头儿长得很大,但精神结构、头脑方面则完全没有成人”,日本人“身形倒是长大了,而精神结构则还处于摇篮期——躺在摇篮里”,这样的日本人“绝对不探讨什么深刻的问题……像虫子一样……生活着,简单地说就是什么都临时应付。只会采取临渴掘井式、……头痛医头式的做法。”这些醒悟正是当年麦克阿瑟将军所说的话的原意。
让一个孩子明白他是幼稚的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同样的,让一个民族意识到自身的幼稚一样困难,承认自身在某些方面的发展落后于其他的民族就更加困难,因为这不但要有客观的精神,更要有博大的胸怀。一个民族的文化作为该民族精神的表现,是在长期的发展历史中形成的,它既反映了历史又代表现代。各个文化之间不存在高下之分,对于世界上各个国家民族,以及他们的文化,任何有理智的文明人都应该保持足够的尊重,因为我们都是其中的一员,文化的多样性是我们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在航海时代之前,位于各大洲的各个民族孤立的生存,文化的发展与进化都是独立进行的,彼此之间没有或者很少相互影响与交流,地理上巨大的时空距离使得文化之间的比较没有绝对意义上的落后与先进。但是这之后,正向我们在世界近代史上看见的那样,在历史进入殖民时代,绝对意义上的文化之间的先进落后比较就关乎此种文化的生存或者毁灭了。
文化的多元化是这个世界现在普遍承认价值观,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敢断言中华民族相对于欧美民族的成熟度而言相当于多少。但是如果简单的把人类理性定义为对于宇宙和人类自身的认识能力,那么我们还是必须承认人类理性的发育成长还是有一个客观的、可以度量的标准。在这个意义下,笔者斗胆提出这样的问题:中华民族在精神发育的层面上讲,相对于欧美民族的成熟度而言相当于多少岁?麦克阿瑟将军和小泽一郎的评价用到中国人身上合适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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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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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3:11 pm | |
| 幼稚,没错。但是这不是件好事
其实这个问题早就有人给出答案了。当然,答案是以中国人能接受的方式给出的,是以那种将“锅巴剩饭煮菜叶”包装成“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方式给出的。清末民国初年大儒辜鸿铭在他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华古老文明的传世之作《春秋大义》里面写道:
“正是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像孩子的生活,所以使得他们在许多方面还显得有些幼稚。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即作为一个有着那么悠久历史的伟大民族,中国人竟然在许多方面至今仍表现得那样幼稚。这使得一些浅薄的留学中国的 外国留学生认为中国人未能使文明得到发展,中国文明是一个停滞的文明。必须承认,就中国人的智力发展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被人为地限制了。众所周知,在有些领域中国人只取得很少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进步。这不仅有自然科学方面的,也有纯粹抽象科学方面的,诸如科学、逻辑学。实际上欧洲语言中"科学"与"逻辑"二词,是无 法在中文中找到完全对等的词加以表达的。
象儿童一样过着心灵生活的中国人,对抽象的科学没有丝毫兴趣,因为在这方面心灵和情感无计可施。事实上,每一件无需心灵与情感参与的事,诸如统计表一类的工作,都会引起中国人的反感。如果说统计图表和抽象科学只引起了中国人的反感,那么欧洲人现在所从事的所谓科学研究,那种为了证明一种科学理论而不惜去摧残肢解生体的所谓科学,则使中国人感到恐惧并遭到了他们的抑制。
实际上,我在这里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并非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所有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都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正如我们都知道的一样,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徒们也同样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马太·阿诺德就说过:"中世纪的基督教世人就是靠心灵和想象来生活的。"中国人最优秀的特质是当他们过着心灵的生活,象孩子一样生活时,却具有为中世纪基督教徒或其他任何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所没有的思想与理性的力量。换句话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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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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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3:13 pm | |
| 换句话说,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是:作为一个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它既有成年人的智慧,又能够过着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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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kek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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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回复: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周六 五月 10, 2014 3:15 pm | |
|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最初提出的问题了──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真正的中国人就是有着赤字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过着心灵生活的这样一种人。 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有着童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中国人永远年轻的秘密又何在呢?诸位一定记得我曾经说过:是同情或真正的人类的智能造就了中国式的人之类型,从而形成了真正的中国人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这种真正的人类的智能,是同情与智能的有机结合,它使人的心与脑得以调和。总之,它是心灵与理智的和谐。如果说中华民族之精神是一种青春永葆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那么,民族精神不朽的秘密就是中国人心灵与理智的完美谐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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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2114)五千年神传文化=蜥蜴吃人的文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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